各党支部、村委会、部门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部门单位评选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入党入团等。
二、实施标准
各行政村支部、村委、各部门单位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评选文明单位、先进集体,不得被授予荣誉称号。
1、未达到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要求的;
2、外出流动人员中有计划外生育;
3、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围攻谩骂、侮辱、殴打计生工作人员;
4、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过程中,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有下列问题,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计划生育工作抓得不力,指标未能达到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要求,其村主要领导当年不参加评选先进;
(2)因工作不力,比去年有滑坡,要追究责任;
(3)对有计划外生育或其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一票否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应接受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实行政务公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部门要认真严格按本通知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中共西联乡委员会
西联乡人民政府
200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