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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武水〔2013〕19号 | 公开日期: | 2013-11-20 14:42 |
各水电站(厂):
为保障在建水电站工程度汛安全和已投产水电站运行安全,切实提高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包括落实“双主体责任”情况、在建水电工程的安全度汛和已投产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等内容。
(一)对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情况检查
“双主体”是指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水行政部门和电站所在地政府为监管主体,农村水电站业主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水电站应与当地政府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对在建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情况检查
1、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
2、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3、度汛方案编制及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情况;
4、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三)对投产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检查
1、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监察员配备、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
2、水电站防汛应急预案、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编制与报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3、水库大坝、引水建筑物、电站厂房、主要机电设备运行现状;
4、水电站运行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5、2012度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管理年检、本次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方式。
(一)在建水电工程的度汛准备工作检查。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有水电站工程进行检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
(二)投产水电站的安全生产检查。
包括电站自查、县级检查、市级对口检查、省级抽查等环节。
三、时间安排
各水电站的自查工作应在3月底前完成。县级检查时间为3月11日至3月30日。市级对口检查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0日,5月30日前省厅组织专家对我县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切实履行农村水电管理职能,强化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具体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工作措施。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在汛前要扎实开展自查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水库控制运行计划编制,明确防汛安全责任,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和运行安全。
二O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抄送:市水管处,县防汛办、县安监局、县供电局。
武义县水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