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13307231474817423/2024-250299 | 发布机构: | 县供电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3-04-15 15:54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电监会《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电监会《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电监办〔2009〕56号)要求,2012年,我局通过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公开企业供电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企业信息公开的重点,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根据有关要求,适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电力相关法律法规、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电价目录、停限电公告、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及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数量14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中国·武义(www.zjwy.gov.cn);各营业窗口设立了电监办专用信息查询计算机,方便用户查询相关信息。
2.其它形式:在各营业窗口采用触摸屏、游动字幕、各种上墙制度,配电房外墙制作通告、书面温馨提示等方式及时告知广大客户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至今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规定,在以下几方面存在不予公开的信息: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
3.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企业信息。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免费向社会提供;由于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因此无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情况。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至今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2年,我局供电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网上填报不够规范、及时,信息公开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同时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武义县供电局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