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723000000/2013-219452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武政发〔2013〕88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武义县“碧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时间: 2013-08-13 17:24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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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 “碧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碧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武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省、市政府《清洁水源行动方案》、《清洁空气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保障人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治理、多方联动,统筹推进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污染和河道内源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扎实推进“生态武义”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5年时间全面整治,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污染防治能力有效提高,环境质量实现较大改善,饮用水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1.到2013年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武义江流域小白溪、白鹭溪总磷、氟化物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武义江焦岩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好于桐琴桥入境断面,确保全省交接断面考核达到优良以上;完成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发布PM2.5空气监测数据。

  2.到2015年,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小白溪、白鹭溪水质明显好转,全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以上,武义江焦岩出境断面水质继续保持好于桐琴桥入境断面。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明显下降。

  3.到2017年,源口水库、清溪口水库氮磷污染物浓度严格控制在二类水标准以内,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重点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二级标准,PM2.5日均浓度达标率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企业排污规范化。实施企业标准化排污口建设,每家企业原则上建一个标准排污口。实行阳光排污,建立排污口数据库管理平台。2013年进行全县企业排污口普查,2014年全面完成排污口标准化改造;开展蓄电池、电镀、化工、印染、造纸等五大行业整治提升工作,2013年完成印染、造纸、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加快电镀行业整治进度,关停淘汰2家造纸企业;2014年全面完成电镀、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泉湖电镀集中区建成使用,通过金华市验收,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现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全面开展氨氮、总磷重点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门业、旅游休闲等行业大力推广无磷零排放纳米磷化新工艺。

  责任单位:环保局、经济商务局、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建设局、国土局、质监局、各乡镇街道

  (二)设施运行正常化。企业环保管理必须达到“四个一”,即一套治污设施、一套运行管理制度、一名专职环保管理员、一本运行台帐。加强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到位、管理到位、运行到位。依法从严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直排、偷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大力推进城市、企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社会化管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维护。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管理运行情况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运行资金拨付直接挂钩。加强对企业固体废物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有效监管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严格执行台账与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管理,严厉查处未批先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建设局、县农办、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三)能源使用清洁化。

  1.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按计划淘汰能耗高、污染重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加强能耗评估,扩大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在天然气管道覆盖范围的工业企业实施“煤改气”工程,推广清洁能源。工业园区逐步推行集中供热,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6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2015年,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制定实施工业燃煤消费总量控制措施,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使用,实施煤炭的清洁化利用。到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0年实现零增长。

  责任单位:经济商务局、发改局、环保局、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2.全面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烟尘控制区建设,2013年县建成区要划定禁燃区范围,面积至少要达到建成区的60%以上。至2015年,基本建成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一律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超出规定期限的,一律责令拆除。

  责任单位:环保局、经济商务局、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汽车排气标准化。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车辆注册登记同步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新车与转入车辆准入。2013年,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县城划定实施“黄标车”限行区域,对未取得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限行。加快淘汰“黄标车”,年内淘汰500辆以上。加大对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的综合治理力度,2013年完成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经济商务局、交通局

  (五)管网建设科学化。

  管网建设必须有规划、有步骤实施,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建设,做到雨污分流,水质达到纳管标准的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原则上统一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集中处理。2013年底前,武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力争完成土建工程,2014年6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加快黄龙工业功能区、县城、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扩面工程。2014年,完成对城市污水管网的全面体检,并加强维修与疏通;进一步完善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配套,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2014年启动武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提标改造工程,建成后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国家标准。2015年底前启动桐琴泉溪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六)畜禽养殖减量化。

  严格控制养殖总量,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2013年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制定出台武义县畜禽养殖场禁养区限养区调整方案。2014年底前禁养区内现有经营性畜禽养殖场分期分批实施关闭,限养区内不再新建、扩建经营性养殖场,现有的养殖场要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者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限期关闭和其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到2015年,完成禁养区外生猪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程度,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全县生猪饲养量比2010年增长率控制在4%以下,全县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降低10%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七)面源治理生态化。

  1. 发展生态循环现代农业,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控害增效施药。到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 50万亩次、减量控害增效施药面积达到15万亩次,推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无害化防治面积达到90%,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分别比2010年降低5%和10%以上。建成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等农作物废弃物的长效管理机制,到2015年,全县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格局,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各乡镇街道

  2. 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实施清水养鱼,涵养水源,提升水质。禁止向水库库区及上游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严禁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禁止作为饮用水源的湖库从事投饵养殖。2013年、2014年制定出台清水养鱼相关补助政策,对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推广清水养鱼,2015年全县119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基本实现清水养鱼。

  责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八)河道治理全域化。

  1.实施清洁小流域工程,编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对全县210公里河道开展全面整治。2013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任务,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要求。2015年前整治区域内主要河道、沟塘的基本功能有效恢复,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水面面积保持现有水平。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2.开展取砂、制砂专项整治,武义江及支流熟溪、小白溪、白鹭溪,宣平溪、菊溪等主要河道内严禁取砂、制砂生产经营活动,凡占用河道制砂的,一律依法关闭或取缔;从严查处河道保护区、基本农田范围内及居民区、学校、工厂等周边地区内违法制砂行为,强制取缔无证无照的取砂、制砂企业(生产经营点)。对废水不能稳定达标、导致河水严重污染的制砂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或限期治理。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企业年检年审等制度,建立规范取砂、制砂生产经营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供电局、各乡镇街道

  3.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坡耕地和经济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加强湿地保护,实施生态修复,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调节能力。建成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有效林分面积56万亩,完成重点防护林建设任务,平原绿化造林 1.29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

  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九)卫生保洁常态化。

  持续开展“四边三化一整治”、“双清”专项整治,加快形成农村保洁和河道保洁的长效机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清理村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面加强“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偏远山区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处置模式进行处理。加强非法焚烧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秸杆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完善“河长”责任制,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岸乱搭乱建等行为,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

  责任单位:县农办、城管执法局、水务局、交通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十)饮用水源安全化。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到2015年实现受益人口27万以上。创建合格规范的饮用水源,2013年完成镇级以上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完成藻类监测能力建设; 2014年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清理,完成保护区标志牌和界桩的设置;2015年全面完成乡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创建。所有镇级饮用水源地均开展不少于两个月一次的常规监测。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碧水蓝天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发改、经济商务、监察、财政、公安、建设、农业、林业、水务、国土、环保、城管执法、农办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组成,实行联席办公、年度考核、督查通报等制度。落实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经常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盯着抓,确保每项工作有人在抓,有人在干,发动公众参与,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街道)。把碧水蓝天行动纳入生态建设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完成任务好,为全县环境质量改善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乡镇(街道)、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要采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撤销荣誉和约谈、通报等措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资金筹集和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有力、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河长”负责制、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项目进展督查督办等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定完善水污染整治财政扶持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水污染防治与水源保护。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做好资金筹集,确保及时到位。各相关审批部门要特事特办,加快审批速度,及时做好治理项目审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时间上倒排工程进度,施工中做到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加强联合执法,强势综合推进。县环保、公安、工商、安监、供电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执法,对环境违法 “零容忍”,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取缔“小电镀”、“小冶炼”、废塑粒子加工、工业垃圾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环境违法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拒不履行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产整治等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司法、纪检等有关机关处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运用经济综合手段,加快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逐步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收费和排污权交易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推进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对污染整治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相关专家和市民代表等作为碧水蓝天行动的特约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有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共同参与行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义县“碧水蓝天”行动重点工作工程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