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307360844C/2023-197269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5-11-20 09:51

消费警示:警惕双“十一“大促背后的陷阱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5-11-20 09:51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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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市民向萧山区消保委反映在微信朋友圈疯转的一些双“十一“优惠折扣信息和支付宝红包链接存在木马病毒。区消保委也整理了一些网络促销的消费陷阱,希望广大市民引起注意。

  陷阱一:红包链接有隐患

  双“十一”前夕,不少人在微信、微博、QQ、短信等平台收到类似“发给您一个双十一现金礼包”的网络链接。这类链接往往以“分享给好友并填写个人信息可免费领取礼品”为诱饵,骗取用户信息,一旦透露个人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就有可能盗取用户的资金账户。陷阱二:二次支付有猫腻

  促销抢购高峰期,用户上网慢,网页打开慢,网银交易也比较迟钝的机会,一些不良商家就会趁机浑水摸鱼,以“掉单”、“卡单”为由,故意欺骗消费者说没有收到款而要求重新支付。

  陷阱三:海淘代购有假象

  现各大热门网购平台都开辟了海淘专区,也有些商家“代购”海外商品。但跨境电商行业鱼龙混杂,一些经营者在网页上标明原产地日韩、欧美等,实际上利用伪造的跨境物流信息和购物小票瞒天过海,更有甚者通过国内保税区仓储基地中转发货造成进口假象。

  陷阱四:促销商品有真假

  现在网上品牌的东西很多,从名表到名包名鞋,再到化妆品,奶粉,应有尽有。双“十一”期间各类品牌旗舰店也会大力促销,但是,这些参与活动得所有的品牌商品不一定是正品,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奢侈品牌,一些电商会将高仿产品和正品混合销售,消费者一旦收到货物即便产生怀疑也会因鉴定程序麻烦而维权困难。

  因此,萧山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购物期间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商家信息。消费者应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好的电商,并看清相关网站(店)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公示ICP备案号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在付款方式上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方式。

  二要注意商品质量。消费者在选购前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特别是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评价,而不要被图片、宣传等蒙蔽。细心的消费者还可以多关注几家网站(店),做到货比三家。同时,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一定要及时查验货品,一旦有质量问题及时维权。

  三要注意网购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部分网购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购买前应查看所购店铺参加活动商品是否可以调换、是否可以七天无理由货退、是否延期发货等。同时,消费者也要与商家约定好相关运费、快递公司、是否进行保价等细节内容,并及时索要购物凭证,对聊天内容进行截图保存等作为发生纠纷时的维权依据。同时,收到商品后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以防损失。

  四要注意理性消费。双十一促销力度相对较大,往往容易引起消费者冲动消费。因此,消费者在事先就要做好购物规划,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是很需要的商品,坚决不贪便宜,不盲目下单,不做后悔的“剁手党”。

  当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保委投诉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