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MB1675026L/2025-276290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01 10:13 |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狠抓队伍作风纪律,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止违法违纪和渎职侵权犯罪等行为发生,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全员作风纪律集中整顿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警示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全局干部职工 “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理念牢固树立,林业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形象明显改观;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守法意识显著增强,违法违纪苗头或问题明显减少,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彻底绝迹;内部监督制约和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教育管理责任和措施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全员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担当意识,以及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林业人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扬光大。
二、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从2014年12月15日开始至2015年6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县局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科室站队场要按照县局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队伍状况和工作性质特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方案(除按规定完成县局规定动作外,要有自选特选动作)。要将聘用人员一并纳入教育整顿,与正式干部职工同学习、同教育、同整顿。
(二)学习教育阶段(20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主要安排七项内容(可以交替进行):(1)学习理论。除县局集中组织学习教育以外,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自行组织各种学习交流活动。其中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材料,特别是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要进行重点学习;要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近年来上级纪委转发的执纪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县局编印、朱济岳局长写序的警示案例读本《以耻为鉴》,学习各地各行各业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事迹,学习省林业厅浙林公(2014)91号文件《关于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向方鹏跃同志学习的决定》等。(2)辅导培训。由县局邀请县领导、县纪委、县检察院等领导上党风廉政和典型案例剖析讲解课、预防职务违法犯罪辅导课;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专家上林业工作专业讲座;由局法制办等进行涉林法律法规知识的普法教育培训。通过学习辅导培训使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3)廉政谈话。活动期间由局领导分别找分管联系单位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谈心谈话一次,中层干部找本单位干部职工谈心谈话至少一次。(4)基地参观。适当时间分批安排全体工作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如看守所、监狱等)进行一次实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5)庭审旁听。组织到法院参加1——2次涉贪涉渎案件的庭审旁听。(6)氛围营造。有独立办公楼的站、队、场必须在办公地点的适当位置设立并开辟“党风廉政和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窗)”,公布公示本单位各阶段工作、政务信息、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张贴教育整顿活动中个人对学习教育的感悟体会、自我剖析和整改承诺。县局也将组织1——2次学习体会交流大会,好的学习经验和体会要进行大会典型交流发言,以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全员廉政反腐意识、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提高。(7)消化吸收。学习教育阶段的每项活动,各单位都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认真的讨论消化吸收,谈体会讲感悟写认识,深入汲取营养,并认真做好记录台账。
(三)剖析查纠阶段(2015年3月1日至4月30日)。局属各单位都要排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思想、纪律、作风、工作上全面剖析反思并写出本单位队伍整体状况剖析报告。每个单位都要召开问题查摆剖析会,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自我剖析并写出个人剖析材料和整改承诺。县局分管联系局领导必须亲自参加所分管联系单位的查摆剖析会,教育活动办公室也要派员参加。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召开党小组会、支部会、民主生活会和各单位工作人员全体会议互提意见建议;向社会各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服务对象、被害人家属、信访举报人员等发函或当面征求意见建议;向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纪委、公检法机关、信访局等征集各类线索等形式,对照“查纠重点”中所列举的各类问题和队伍隐患,围绕“班子状况、队伍现状、个人思想、具体个案”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查“有无思想苗头,有无明显倾向,有无症状表现,有无积淀隐患,有无现实危害,有无群众反映”等,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挖根源、找原因,切实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互相提醒,达到提高认识、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要通过个人自我剖析、公开征求意见、单位集中查摆、上级帮助查摆(分管联系局领导和县局教育整顿办公室帮助查摆)等方式,把存在的问题“查清、查实、查准”,防止走过场。有独立办公楼的站、队、场在适当位置(如大门外)要设立“意见建议箱”,意见箱钥匙由教育活动办公室掌管,以确保搜集的信息范围更广,也更客观全面准确。
队伍问题比较突出的森林公安局、新宅林业站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深刻查摆剖析,既要切实把握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也要更加认真地分析发生问题的根源,分析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以及单位领导或领导班子有否存在不敢管、不愿管、不善于管的问题。森林公安局、新宅林业站的查摆剖析会除必须邀请分管联系局领导参加外,还应商请局主要领导和局教育整顿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5年5月1日至6月20日)。主要完成两项工作:(1)现有问题整改。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分门别类,逐一梳理归纳,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不拖延,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迅速认真加以整改。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进行重点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不管是过去存在的,还是新发现的问题,都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及时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不仅要带头查摆剖析自己以及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更要敢于打破情面,下决心狠抓整改。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局属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要逐一列出整改和长效帮扶计划,连同本单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总结报告和整改项目推进表一并交局集中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工作要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有问题却轻描淡写、避重就轻,甚至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要追究该单位(科、站、队、场)整改项目责任领导和该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需要进一步处理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2)长效机制建设。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的要求,全面理清本局权力并列出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和行使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内部制约与互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有效监督中行使,在制度的“笼子”里被约束、受管控。
三、查纠重点
这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排查和整顿六个方面问题:
(一)精神状态方面:着力解决事业心缺乏,理想信念弱化,大局意识淡薄,责任担当意识退化,萎靡不振、无崇高精神追求,办事效率低下,工作标准不高,消极应付等问题;解决工作激情衰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安乐,怕苦怕累,避重就轻问题;中层干部带头履职不够,不能以身作则,不敢严管队伍,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等问题。
(二)日常行为方面:着力解决违反“四条禁令”的行为或苗头;行为举止不文明不端正;素质不高,交友不慎,行为不检;酒后驾车,参与赌博,迟到早退,上班打游戏、网上聊天、炒股,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作风漂浮,工作不深入,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三)执法办案方面:具有执法办案职能的单位要着力解决办案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案质量差以及不按程序办案,不按规定立案,或办人情案、关系案,乱用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排查剖析解决有无故意规避或不按规定在办案功能区询问(讯问)嫌疑人,滥用强制措施,以及泄漏案情或通风报信、说情开脱,甚至充当保护伞,包庇放纵犯罪嫌疑人;涉案财物、案卷材料保管不善、甚至遗失,移交混乱等问题;现场勘查不规范、不细致,痕迹物证提取不全、保管不善,故意拖延证据提取和固定,或为他人逃避打击而故意取证不全,隐匿遗漏相关证据,致使案件无法继续深入调查或正确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出警速度慢或现场处置拖拉应付,着装不规范,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方面:有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六个严禁;中层干部有没有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职,既抓好队伍建设又抓实业务工作;工作上挑肥拣瘦、畏前怕后、互相攀比、推诿狡辩,既无攻坚克难意识也无攻坚克难勇气;无上下级观念、目无领导不服从指挥,无组织无纪律、无时间观念、迟到早退;在项目审核报批、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拨付、行政事项审批、行政处罚、林木林地审批、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森林病虫害防治、盗滥伐林木材积测量鉴定、林业行政司法鉴定、行业行政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当中有没有耍特权讲人情、充当掮客、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弄虚作假、利益输送、虚报冒领、暗箱操作、违规运作,该投标不投标或假投标、帮助串通标、该公示不公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或情况;有无凭关系好坏、给的好处大小办事,甚至发生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办案、日常工作中有无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能低下,消极怠工,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现象;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等问题。
(五)内务管理方面:着力解决办公场所内务管理脏乱差,办公用品、材料摆放凌乱,办公楼内公共部位卫生状况差、物品堆放杂乱;公车管理不严,车辆乱停乱放;公用装备器材保管不善随处乱丢等问题。
(六)工作成效方面:着力解决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下降,完成工作任务讨价还价,或消极等待或推卸拖拉,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问题;缺乏工作责任心,凡事走过场、图形式、应付了事,大事不犯但小差错不断等问题;上进心不强,主观动力不足,既不爱岗也不敬业,缺乏开拓创新和争先进位意识,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队伍作风纪律整顿的重大意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各阶段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把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职责,科学部署,合理安排,做到业务工作与整顿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为强化对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领导,县局成立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济岳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法制办主任、局纪委委员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谢英龙兼任教育整顿办公室主任,何林荣、包申苗、曹良俊、俞六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余国富、吴生法、李华兰、徐秋娟为教育整顿办公室成员,负责教育整顿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信息收集等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老领导威望高、人员熟悉、经验丰富的优势,邀请局部分老领导参与教育整顿活动的教育督导等工作。
(二)确保教育实效。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局总体方案的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效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队伍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局党委开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良苦用心和坚定决心,通过思想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整顿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同志。
(三)强化督导检查。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整理各阶段工作情况记录台账,典型经验要及时报送县局教育整顿活动办公室。县局教育整顿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收集情况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帮助重点整改。对在专项活动中行动迟缓、消极应付、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延期转段。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严肃问责。
武义县林业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