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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02 10:22 |
各派出所、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依法实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安保,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4〕156号)精神。现将组织学校保安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派出所按照派出所保安服务管理受理点工作职责和保安监管信息系统派出所专管员操作说明(见市局治安支队、保安管理页面)做好自行招用人员的考试报名、指纹采集、数码拍照、资格审查、资料输入等工作。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应根据本地实际,安排好专人负责,做好保安员培训考试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行招用的无保安资格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本次要参加考试的保安员,请学校于7月10日前到属地派出所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
3.体检:本次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学校保安,自行到县级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时需带身份证。
4.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按派出所管理辖区划分,原则上每个派出所辖区学校保安员考试安排一天时间。7月15-18日依次为柳城派出所、桃溪派出所、王宅派出所、新宅派出所所辖中小学、幼儿园的保安员,7月21-25日依次为茭道派出所、桐琴派出所、壶山派出所、熟溪派出所、白洋派出所所辖中小学、幼儿园的保安员。
5.考试地点:县公安局五楼电脑房,联系人:李超燕(电话:15057822914.政府网:591914)。
6.相关收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浙价费〔2012〕51号文件每位保安员收取报名考试费人民币40元整。
7. 请各学校落实参加考试的保安员认真做好考前练习,提高考试的通过率。保安员模拟考试练习,登入金华公安服务在线网站(http//www.jhga.gov.cn/),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办事中心保安员考试练习题库进行保安员模拟考试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