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4836/-00000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02 10:24 |
各科所队处室中心:
为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有效治理“文山会海”,根据金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会议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局文件、会议管理规定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
1.统筹会议安排。按照精简、高效、务实、节俭的原则,会前要对议题、议程等做好充分准备,简化程序、解决问题,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通过电话、发布文件、现场协调等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的,一般不再召开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的不再层层开会。提倡召开现场办公会和座谈会,减少和避免集中开会、层层开会。从严控制举办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等。严格执行审批把关制度,会议主办部门在召开会议前,要认真填写《武义县公安局会议(经费)审批表》,根据审批流程报请分管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召开,防止出现“倒流”现象。
2.控制会议规模。各单位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县局主要领导不参会、不讲话;除分管局领导参加外,一般不邀请其他班子成员,不邀请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安排发言的,发言对象原则上不超过3个(全县公安工作会议除外),每位发言者时间一般控制在8分钟内。
3.加强会风管理。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的对象参加,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一般提前10分钟),不得迟到或早退,严禁缺席;按通知要求着装、在指定位置就座,关掉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
二、进一步精简文件
1.减少发文数量。能通过电话、传真、公安网解决问题的,不再发文。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文件,尽量合并发文。对上级文件没有实质性转发内容的,直接翻印,不再转发。凡属公安机关内部执行的文件(非涉密),除了报送上级和存档备用外,均在公安局域网上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全年部署性文件同比要下降10%以上。
2.严控发文规格。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精简文件的有关规定,控制文件规格。由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以县局、县局办公室名义发文。能以便函、信息、“白头”文件等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印发。涉及业务线的一般性工作部署,在县局网页上发布通知通告。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编制调整、会议纪要等文件,由相关单位自行发文。
3.严格执行公文报送程序。要上报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要统一送交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不得多头报送、党政交叉报送。除县委、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外,文件不得直接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个人。不符合行文规则、不符合收文要求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4.加强公文审核。拟制公文时,严格按照“拟文民警、单位公文主办人、单位领导、县局办公室、县局领导”五个环节进行审核把关,涉及其他单位职权范围的事项,事先做好会签,严防公文“倒流”。对没有经过本单位公文主办人审核,一律作退文处理。
5.压缩信息种类。已通过正式文件或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以简报形式报送。加强简报选编,会议简报一般不报送县委、县政府;专项工作简报,按少而精的原则,只报送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局对外工作简报只保留办公室的《武义公安简报》1种,对外信息只保留指挥中心的《公安信息快报》和交警大队的《武义交通安全信息》2种,其他部门需要报送的工作简报和信息一律纳入上述载体。除因工作需要并经局领导同意扩大传阅范围以外,业务部门内部工作简报(信息)只报分管局领导、上级业务部门、县局办公室和相关所队。
三、进一步抓检查落实
1.明确层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精简文件会议、减少“文山会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各类文件、简报、会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该精简的精简,该合并的合并,该规范的规范。拟办公文、筹办会议的民警要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自觉做好公文处理和精简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在增强执行力上下功夫,杜绝打埋伏、搞变通,避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各单位对下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迅速贯彻落实,特别是对文件中有时限节点、有量化规定、有统一要求的,要切实执行到位,坚决避免因精简文件和会议出现工作断档。
3.加强督促检查。办公室要从严把关,对不应当制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一律不予审核审批。县局办公室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精简文件会议情况的检查,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督促纠正、整改,并视情给予通报批评。
以上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