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158613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6-25 |
一、工作目标
此次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做到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全体持证单位,覆盖所有持证的骨干人员;落实两个“零容忍”,即对隐瞒虚报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通过核安全文化宣贯,促进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和辐射工作人员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切实将“核与辐射安全无小事”、“安全第一”等核安全理念贯彻到各核技术利用单位,提升我县辐射环境安全水平。
二、宣贯对象
全县范围内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有持证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的所有骨干人员(班组长以上)。
三、宣贯内容
以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及核安全文化基本要求为核心,重点针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行为开展此次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宣贯教材采用环保部统一编制的一本案例剖析教材和两本辅导材料(《核技术利用法规标准汇编》和《辐射事故经验反馈》)。
四、宣贯分工和方式
1. 县环保局负责使用Ⅳ类源和Ⅲ类射线装置的核利用企业(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许可环节开展宣贯,督促持证单位开展所有涉及核技术利用项目人员的自主宣贯工作。
2.各持证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从事辐射工作的骨干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计划筹备阶段(2014年12月)
根据我县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金华市环保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5月)
按照拟定的宣贯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宣贯工作,2015年4月底前,根据分工情况完成辖区内核利用企业(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
各核技术利用单位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宣贯要求和宣贯教材,2015年5月底前,完成本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针对本单位不符合核安全文化要求的问题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方面的问题,进行自评估,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5年6月-7月)
第一步,检查评估(2015年6月-7月)。
根据分工情况对所负责的核利用企业(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宣贯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各持证单位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情况。
第二步,全面总结(2015年7月)。总结整个专项行动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并将总结报告提交金华市环保局。
六、宣贯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识到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核安全文化宣贯作为提升我县环保部门核与辐射监管水平,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精细化管理,保障全县范围内核与辐射安全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好、落实好。
2.开拓思路,创新方法。要根据不同单位、不同核技术利用类型、不同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贯。要将核安全文化宣贯与日常监督检查、许可备案、年度评估、培训会议等有机结合,相互推动,相互促进。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当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形势,针对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性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重点宣贯。通过宣贯,使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在法规认知、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上取得显著进步,切实提升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