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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5-09-18 14:26

关于印发《开发区(白洋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9-18 14:26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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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社区、行政村(社)、所属企事业单位:

  《开发区(白洋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白洋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5日

  抄送:县环保局。

  
 

开发区(白洋街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防控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推进开发区(白洋街道)“治水、治气”等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武义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5〕41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白洋街道)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进一步提升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主体责任意识,正视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集中精力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检查重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开展对涉重金属、化工、印染、电镀、钢带、污水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环境安全防范情况,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进行检查。

  (二)“重污染低小散”企业排查。全面开展对小冶炼、小塑料加工等“十五小、新五小”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低小散”企业排查。“低小散”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是否到位、污染物是否直接排放。

  (三)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矿山采选企业污染防治等。

  (四)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是否办理;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是否相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试生产项目竣工验收等情况。

  (五)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重点排查近3年来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整改情况;

  (六)环境违法案件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近3年来已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是否落实整改到位。

  三、专项集中整治

  此次行动采取全面排查整治和专项集中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开发区配合环保、公安、经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5次专项执法行动。

  1、整治“低、小、散”重污染企业专项执法行动(6月)。结合“低、小、散”企业污染排查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对“低、小、散”重污染企业执法检查,依法关停、取缔无证、无照,污染物直排企业,严厉打击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2、重点废水排放企业集中执法行动(6月至7月)。结合“五水共治”,协助相关部门对废水非纳管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制砂场等废水排放重点企业的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污泥处理处置、环保管理等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出水水质。

  3、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6月至8月)。在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对已审批未验收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的重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超期试生产、未批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

  4、大气污染集中执法行动(9月至11月)。结合大气污染防治,配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对工业废气、烟尘排放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废气直排、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辖区内空气质量。

  5、环保大检查“回头看”专项行动(11月至12月)。

  会同环保局对前期查处的环境违法问题、重点环境信访举报以及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回头看”行动,确保各类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开发区(白洋街道)成立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蒋振宣担任组长,李建强、王伟洪任副组长,联村、联企干部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白洋街道)429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强兼任,王伟洪为副主任,负责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

  各社区、行政村(经济合作社)、所属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广泛动员,并逐步探索分工协作,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排查,加强监管。对辖区内各类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类排污企业、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行业企业加强监管,准确把握排污状况,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发现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及时上报环保局处置。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各社区、行政村(社)、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检查。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要严格环境保护问责制,对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污染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社区、行政村(社)、企事业单位做好汇报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违法排污企业整改情况。

  (四)借势媒体,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将宣传工作贯穿行动始终,保持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公开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切。加大曝光力度,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强化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