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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5-09-18 14:30 |
各社区、行政村(社)、所属企事业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社区、行政村(社)、所属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季节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督促本辖区、本部门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以蒋振宣为组长,李建强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为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检查活动指导工作。
各社区、行政村(社)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二、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强督查
各社区、行政村(社)、所属企事业单位要精心计划,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在中秋、国庆节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带队深入到生产车间、建筑工地、车站、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路段等,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好整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要坚决予以取缔。
(一)交通运输方面:要针对节日期间的特点,把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的监控和治理,确保节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二)公共聚集场所方面:加大对商场、宾馆、车站、景点、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严格审批把关,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消防安全方面: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小旅馆、居住出租房屋等的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事故隐患。重点检查和打击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矿山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监管,严格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特别是要严防和杜绝节日及前后期间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废弃矿井、停产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
(五)危险化学品方面:针对当前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大对液氨制冷行业安全的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加工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六)烟花爆竹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加大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力度。各社区、行政村(社)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密切协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七)建筑施工方面:要严格执行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大对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无证操作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八)“三场所一企业”方面:各社区、行政村(社)、要加大对辖区内“三场所一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开展“三场所一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和重点推进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九)其它方面:各社区、行政村(社)要督促其他各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社区、行政村(社)、所属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社区、行政村(社)、所属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社区、行政村(社)、所属企事业单位将节前安全检查落实情况于2015年10月1日前上报安监所。
武义县人民政府白洋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