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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6-05-12

“立标准、建对策”扎实推进清淤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5-12 16:01         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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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五水共治”清淤(污)泥整治工作,围绕县“五水共治”总体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及“五年计划、三年完成”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重点河道、山塘(池塘)和水库的清淤,做到应清尽清。武义县清淤(污)总体工作目标为:2016年底,全县重点完成清理池塘整治1200座,2017年-2018年重点完成河道、山塘、水库清淤整治任务,2018年底完成农业面源及养殖场的清淤整治工作。
  为稳步开展清淤(污)泥整治,在建立和完善县乡二级清淤(污)领导及工作机构,按照“属地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职责的同时,突出从“立标准、建对策”入手,力推清淤工作。
  一、确定清淤(污)泥范围及标准
  由于我县河道、水库、山塘、池塘量多面广,情况不一,加之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以前有关池塘的数量及清淤情况缺乏数据资料,清淤的范围及标准不明确,各乡镇街道及村在调查统计上不知哪些应清,因此经多次调查,数据不准,存在漏报情况,为此,根据省市河库塘清淤(污)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是否影响行洪排涝安全,影响饮水水质,影响蓄水量,影响生活生产用水以及淤积厚度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范围和条件,对满足范围和条件的对符合条件之一,原则上确定为河库塘清淤(污)泥项目。同时对清淤的标准从完成清淤后保持项目整治后水面原状,塘坝及堤岸稳定,在清淤深度上,以带水方式或干水方式进行施工的,须以见沟塘底或见自然土为准,以及所清淤(污)泥的堆放点及安全稳定等做出要求,使乡镇街道及村在上报统计清淤项目及在今后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把关及检查验收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循。
  二、建立“一口一策”,扎实基础工作
  根据2016年度重点清淤工作目标,在确定2016年度池塘(沟渠)清淤(污)计划任务、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对每口拟清淤池塘进行现场测量、定位,确定位置、原始池塘面积,建立“一塘一策”。要求做到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前中后在同一位置拍摄“三张照片”,既施工前的原始照,施工中的施工照及完工后现场照。同时要求及时收集资料,健全台账,加强和完善档案管理,为今后验收及工程款支付提供完整的依据。县治水办、县清淤办组织相关单位对2016年度已完工清淤(污)项目进行抽验检查,研究制定考核结果与相关补助资金挂钩,形成严格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三、统筹安排,落实资金保障
  为切实做好清淤工作,县政府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河库塘清淤(污)泥整治资金,并将整治资金纳入各年度计划。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清淤(污)泥“以奖代补”标准,根据计划任务,统一打包,由乡镇统筹使用。同时将河道、水库、山塘的清淤整体考虑,分别纳入河道综合整治、水库除险加固及山塘整治等水利建设项目中实施,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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