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3000000/2017-218762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武政办〔2016〕159号 | 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建设局《关于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审批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委托乡镇(街道)办理
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审批的通知
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化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建设,便利于民、提高服务效率,现就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审批事项制定如下意见。
一、委托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发本条规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委托事项
(一)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在县城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由乡镇(街道)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过程的放样复核、日常监管、规划核实确认等手续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工作。
三、委托事项工作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街道)受理、审定、签章→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
(一)村委会的审查事项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资格。
2.确认拟申请的住宅建设用地。
3.召开村务联席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结合申请人原住宅和家庭成员、申请建房涉及利害关系人等情况,对申请人的建房申请出具书面意见,与申请人签订建房协议,签订四邻意见书等,报所属乡镇(街道)。
(二)乡镇(街道)审批流程(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或听证期)
1.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或5日内),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返回材料补正,并出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不予受理的,应出具《行政许可不受理告知书》。
2.现场踏勘
乡镇(街道)规划管理经办人(二人以上)会同国土、林业、农业、水务、文化、交通、管线等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到现场踏勘。
3.审核
结合现场踏勘情况依据城乡规划、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及相关部门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同时报相关分管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批前公示。审查要点:是否符合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条件;是否符合镇乡、村庄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选址意见、经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及建设方案(特别是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开发强度、建筑退让与间距、建筑高度、建筑风格等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选址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事项,如涉及其它部门的内容,还需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4.批前公告
规划审批中,应当将规划许可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10日。
5.审定并签章
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审定通过的,在规划许可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户建房规划审批专用章”,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定不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批后公布
乡镇(街道)应当在15日内将许可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等场所向社会公布。
四、职责分工
(一)乡镇(街道)职责
1.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位于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认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不编制村庄规划。
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乡镇(街道)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审批应严格执行乡、镇、村规划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相关规划,不得在乡、镇、村规划范围外作出建房许可,也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作出建房许可。应全面实施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和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制度,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3.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负责受理和处理辖区范围内村(居)民建房问题的纠纷、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
(二)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相关技术审核,定期组织乡镇(街道)规划管理人员、分管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对规划审批事项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审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建设局授权委托乡镇街道办理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12〕35号)同时予以废止。
附件:1.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庄名单
2.建制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庄名单
3.审批流程图
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表》(样表)
相关附件下载:武政办(2016)159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