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307360844C/2023-270294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11-08 08:45 |
武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7年武义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武义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武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抄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武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
2017年武义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助推“实现全面小康,加快浙中崛起”,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一、强化“双安双创”,加快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县创建。将食品安全县创建作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载体和主抓手。对照创建标准,分解部门责任,加强督查指导,认真落实创建各项措施,着力推进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实现各项创建目标。
(二)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条件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扎实推进我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健全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多管齐下宣传监管工作措施和成效,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全面反映食品安全真实状况,提振公众消费信心。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分对象,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使公众获取食品安全知识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建立县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站),在农村、城镇社区及人口密集地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系列科普读物,满足社会各层面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需求,确保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强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按照“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的总要求,以“一部二区三边”(城乡结合部,种养殖集中区、进口食品专营区,食品批发市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细化隐患清单,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管控和治理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持续开展“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聚焦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两禁一超”专项整治行动。注重部门协作,加大专项抽检力度,跟进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我县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使畜禽水产“两禁一超”专项整治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
(三)深入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六大提升工程”,围绕总体目标,研究确定区域性、阶段性重点工作,持之以恒抓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原料示范基地考核认定衔接。认真总结经验,固化整治成果,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认真排摸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现状,找准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严打行业“潜规则”,坚决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农村家宴规范管理,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力度,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三、强化全程管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加强食用农(林、水)产品源头监管。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工程,组织开展特色农产品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标准化实施率达64%以上。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实施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兽药处方药管理、兽药二维码追溯等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扶持优质区域特色农产品加快发展,创新产销模式,扩大影响,打响品牌,占领市场。提升林业、渔业标准化体系,提高标准化覆盖率。推广森林食品品牌战略,推动森林食品示范品牌申报创建。推进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成省、市两级食用林产品抽检50批次。完善县级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2017年新增追溯点5个,年底共建成追溯点9个(家)。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开展食品领域“浙江制造”试点工作。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管理、主体责任自查报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等制度规范,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率不低于92%,从业人员全年接受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加强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和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规范管理。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专项检查。引导食品加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建设电子支付农贸市场2家,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及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完成率95%,创建放心农贸市场2家,一星级以上乡村市场5家。开展“放心肉、放心菜超市”创建活动。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行动,开展“放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创建放心餐饮店13家、放心学校食堂10家,放心旅游景区餐饮店、放心早餐店各1家。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5% 以上。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完成率达70%,加快“阳光厨房”管控平台建设。推广运用餐饮移动执法终端,强化对互联网订餐等规范力度,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进一步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标准宣贯,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深化食品摊贩治理,加强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管理。
(三)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加快建立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
(四)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增加检查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五)深化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试点。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执法能力现代化、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现代化、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食品领域举报投诉机制建设、跨境电商和进口食品监管、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建设、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现代化建设等7项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探索严密高效、科学先进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
四、强化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继续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力争在年内申请县级检测中心省级验收。统筹整合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等相关检测资源,改善检测条件,提高检测能力。探索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平台资源共享。争取创建省级特色产品重点实验室。遴选技术轮训基地,加快检验检测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应急检验实验室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检验检测能力。鼓励引导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健康发展。扩大抽检覆盖面,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加强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
(二)提升标准管理与风险监测能力。围绕新《食品安全法》,组织开展《火腿生产卫生规范》等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优化企业标准备案,推进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县级风险监测技术机构规范化建设。优化食源性疾病监测策略,病例监测覆盖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加强食品中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监测,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口。推进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化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定期会商和通报机制。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时修订县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深化舆情监测,加强预警工作,提升县级食品安全舆情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地区间、部门间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应急装备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探索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多层级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防范问题产品跨区域流动和风险跨区域传播。
(四)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创造条件推进覆盖各地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探索食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在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探索建立关键控制点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包装标识体系对接,共建共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监督抽检等信息,加快推动电子追溯系统基本覆盖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
五、强化基层基础,持之以恒深化网格化监管
(一)深入推进“三个规范化”建设。按照“15+X”模式要求,扎实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确保今年全县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率达到100%。将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机构、监管队伍、基础设施、监管保障、管理机制建设,完善监管信息化装备和监管工作。深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免费开放。严格标准,加强督查,打造基层食品安全体系精品亮点。
(二)打造基层责任网络“升级版”。深化推进“两网融合”,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广运用移动监管信息平台,促进与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互融互通。尽快建设乡镇“市场监管平台”,保持乡镇食安办与监管站所体系上独立完整、功能上互为补充、机制上紧密衔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在基层得到加强。积极推进村级(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建设和食用农产品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推动监管责任到位到边。
(三)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一线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每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培训2次以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绩效评价。完善以绩效评价为基础的协管员、信息员报酬补助机制,大力宣传协管员信息员优秀事迹,充分调动广大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强化社会共治,突出重点发动群众参与
(一)出台共治方案。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我县工作方案,鼓励探索创新,开拓我县食品安全共治工作新局。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协调机制,确立年度若干重点工作内容,集中力量开展研究,推动难点突破。
(二)拓展共治渠道。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四个你我”活动,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创新举措、搭建平台,发动公众参与。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食品安全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设立食品安全防灾减损公益资金项目,推广创新性合同文本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保“体检”文本,探索区域共保体模式。推进县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总结完善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政务服务网,加快建设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设立网上咨询平台,依法规范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事故处置、重大典型刑事案件、黑名单、企业信用等信息,扩大公众知情权。强化上层设计,明确实施步骤,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建立食品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损”的社会氛围。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
七、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考评加大问责力度
(一)完善责任体系。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负总责意识。认真落实“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要求,支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职责,保障经费投入,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常化培训机制,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贯彻落实《食品“三小一摊”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认定标准》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职责清晰、全程管控。
(二)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调整换届后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大对相关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安委日常运行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各级食安办力量,提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水平。深化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应急联动等机制建设。
(三)强化督查考核。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考核内容。加强对“十三五”规划、食品安全县创建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