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923/2023-262793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7-06-05 09:48 |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武义县人力社保局通过今日武义及武义县人力社保局官网向社会公布了8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件。8起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人。
一、浙江旺峰电器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浙江旺峰电器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723000016925,地址:武义县五金机械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华四炜。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职工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工资合计人民币42万余元。2014年10月21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4年10月28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件移送武义县公安局。2015年1月17日华四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5日,华四炜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浙江泰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浙江泰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723000031596,地址:武义壶山街道黄龙工业功能区;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126名职工工资共计1209987元,2014年11月19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4年12月29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2015年6月30日,李建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后李建华支付了所有工人工资。2015年12月15日,李建华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余泽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
(一)基本情况
余泽万,男,汉族,1989年3月11日出生于云南省镇雄县。
(二)主要违法事实
中天建设集团武义壶山广场项目架子班班组长余泽万欠薪逃匿,拖欠6名民工4个月工资共计44956元。2015年10月20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余泽万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余泽万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0月27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4月18日,余泽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后家属付清了所有工人的劳动报酬。2016年10月8日,余泽万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浙江铭威工贸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
(一)基本情况
浙江铭威工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723000006704,地址:武义县白洋工业区下陈村;法定代表人:胡永。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137名员工160余万元工资未支付。2014年11月21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4年12月4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1月23日胡永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6年11月10日,胡永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五、浙江宇信门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浙江宇信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237399444059,地址:武义县白洋街道金牛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胡小平。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20名劳动者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的劳动报酬116251元。2016年6月22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6年8月3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现该单位已将所拖欠工资全部结清,并交纳了相应罚款。
六、陈晓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一)基本情况
陈晓东,男,1965年11月10日出生于江苏省无锡市。承租武义县益民电镀厂4—4车间经营,无营业执照。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10月,陈晓东逃逸并拖欠25名职工2014年8月至11月期间的工资共计186579元。2014年11月24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书面公告张贴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陈晓东于2014年11月27日之前支付职工186579元工资,但陈晓东逾期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月4日陈晓东被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13日,陈晓东的家属将所拖欠的工资支付给车间职工,并取得了职工的谅解。2015年5月21日,陈晓东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七、浙江腾川工贸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一)基本情况
浙江腾川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330723000031859,地址:武义县白洋街道深塘工业区(武义精统机电附件厂内),法定代表人:徐伟明。
(二)主要违法事实
浙江腾川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伟明在拖欠35名员工2014年3月至5月的工资共计257760元的情况下,以逃匿形式拒不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2014年5月9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12月10日被武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徐伟明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2014年12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7月3日,徐伟明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八、武义润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一)基本情况
武义润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号:330723000053641,地址:武义县城宏福仙霞人家38号楼8-9号,法定代表人:邓亦武。
(二)主要违法事实
邓亦武拖欠其所在公司40名员工劳动报酬共计405940元,并逃匿。2014年4月8日,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12月19日,该单位法定代表人邓亦武到武义县公安局投案。邓亦武在家属的配合下支付了拖欠的员工劳动报酬,并取得员工谅解。2015年7月29日,邓亦武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