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723000000/2017-218850 | 发文机关: | 武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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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武政办〔2017〕95号 | 成文日期: | 2017-08-21 |
统一编号: | GWYD01 – 2017 – 0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 |
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武义县汽车二手车交易市场迁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汽车二手车交易市场迁建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和《商务部等11部门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 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的通知》(商建字〔2016〕8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建设,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迁建,增加交易透明度,提升服务功能和品质,激发二手车流通活力,促进汽车消费的更新换代。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完善二手车流通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营造消费放心、交易便捷、服务完备的二手车交易环境,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快速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县二手车流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更加便利快捷。培育一个知名度高、效益良好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一批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销售与相关服务业协调发展,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明显。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集约发展。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要根据交易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规划,逐步建设汽车展示、汽车维保、配件及装饰件供应、验车场、检测场、汽车金融、交易服务大厅等项目,确保设计、建设、管理、配套均达到一流标准。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要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通过搭建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买车、卖车、验车、评估、交易、办证、按揭、续保、认证等“九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三)同步招商,迁建结合。市场迁移要与新市场建设相协调,确保平稳过渡。统筹考虑城区市场实际,实行规划引导、市场引导、政策引导和综合执法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将零散分布的二手车经营户整合迁移到华东工业材料城。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9月15日前):开发区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扶持政策,争取尽早落地实施;发改局要协助完成项目备案和相关收费项目的审定;经济商务局、环保局、供电局要协助华东工业材料城加快推进项目进度,8月底前完成水、电、消防、道路和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具备商户进场条件。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册、入户面对面宣讲等方式,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宣传。
(二)市场入驻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做好无照经营户的查处和占道经营的执法力度,确保引导经营户入驻新市场。商户入驻后,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做好营业执照的办理和变更;公安局要尽快安排车管所进驻,提供查验、过户、上牌等“一条龙”服务。
(三)长效管理阶段(10月15日后):华东工业材料城要根据二手车交易市场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发区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要继续加强执法力度,查处无照经营和占道经营行为,清理整顿城区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迁建项目顺利实施,由分管副县长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列第一位者为工作牵头单位。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对县域范围内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占道经营的二手车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监管,引导经营户入驻新市场。
牵头领导:张 佳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县开发区、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二)华东汽车城培育管理工作
做好华东工业材料城(汽车城)内交易市场的协调、实施和培育工作,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升市场服务功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牵头领导:傅显平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局。
(三)职责分工
1.开发区:牵头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迁建项目协调实施工作,明确投资规模及交易达到一定规模后各相关部门入驻提供服务等事项,并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
2.发改局:协助做好项目备案及相关收费项目的审定工作。
3.经济商务局:完善我县汽车市场的布局规划,协助做好项目前期评估工作。
4.公安局:加强对占道经营的执法力度,引导二手车经营户入驻新市场;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服务项目的办事机构,协助做好交易车辆检测、验车、过户、上牌、违章处理等工作。
5.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迁建项目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
6.环保局:协助做好项目的环评工作。
7.市场监管局:加强城区范围内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引导二手车经营户入驻新市场;及时做好入驻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和变更。
8.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占道经营的执法力度,引导二手车经营户入驻新市场。
9.供电局:协助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高压进线、开闭所工程建设。
10.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联合执法部门对辖区内二手车经营户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引导其入驻新市场。
11.华东工业材料城:明确投资目标,细化投资方案,加速项目推进,加快投入运营。
本方案自2017年9月1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