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4836/2021-138541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公安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1-09 16:21 |
为优化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中路12号武义县公安局,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wyga2019@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
联系人:丁静霞 联系电话:0579-87628909
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