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23X6/2024-150404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2-28 16:20 |
为规范财政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薄弱村)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夯实党的农村工作基础,加快推进现代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60号)和《关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武委办发〔2017〕58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西路122号农村局,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92227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联系人:杨晋 联系电话:13588644000
武义县农业局
2018年2月28日
武义县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薄弱村)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夯实党的农村工作基础,加快推进现代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60号)和《关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县委办〔2017〕58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要以建立村级经济发展机制、增强村级经济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上级扶持为辅和因村制宜、注重实效原则。
第三条 设立消除薄弱村专项财政扶持资金。县财政从2017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不少于2500万元,用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补助、奖励、贴息等。
扶持对象和扶持内容
第四条 扶持对象为242个省定经济薄弱村(附件1)。
第五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薄弱村投资建设有固定收益、回报较稳定项目的补助;对未立集体经济发展财政补助项目的薄弱村,其在规定时间内凭自身努力,使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消除标准的奖励;对薄弱村贷款发展集体经济给予贴息等。
第三章 项目申报、立项和验收
第六条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
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以乡镇(街道)为申报主体,乡镇(街道)对项目建设负总责。
(一)物业类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物业类建设项目包括兴建或购置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写字楼、仓储设施、商铺店面、农贸市场;创建休闲观光农业、古村落开发利用、农家乐和民宿以及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生产大棚等设施;新建小型水电站、光伏发电项目等。
物业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办理报批手续;组织实施时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达标。
乡镇(街道)申报项目时填写《武义县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并附薄弱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会议记录和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的项目经县消薄办审查后报县消薄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二)创新经营机制类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鼓励村集体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和资金等,按照保底分红等方式参股经营稳定的工商企业(企业在武义县境内,证照齐全,资产质量较好,财务规范且无不良经营记录)获取投资收益,增加薄弱村经济收入。乡镇(街道)申报时填写《武义县薄弱村创新经营机制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3),并附薄弱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会议记录和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的项目经县消薄办审查后报县消薄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三)贴息补助的申报和核准
薄弱村贷款发展集体经济,县财政连续3年给予一定贷款额度内的贴息补助。乡镇(街道)申报时填写《武义县消除薄弱村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4),并附贷款合同和利息支付单据。贷款贴息经县消薄办审查后报县消薄领导小组核准。
(四)自行消除奖励的申报和核准
薄弱村未立集体经济发展财政补助项目,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身努力,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1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大于5万元的薄弱村,给予一次性奖励。乡镇(街道)申报时填写《武义县薄弱村自行消除奖励申请表》(附件5),经县消薄办审查后报县消薄领导小组核准。
(五)新增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奖励的申报和核准
村集体通过“返租倒包”方式新增集中连片流转耕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按流转面积每年给予村集体财政资金奖励。乡镇(街道)申报时分村填写《武义县薄弱村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奖励申请表》(附件6),并附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奖励经县消薄办审查后报县消薄领导小组核准。
第七条 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乡镇(街道)填写《武义县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7)申请验收。县消薄办根据项目类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四章 项目扶持标准
第八条 乡镇(街道)通过项目建设,使薄弱村达到消除标准的,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奖励和贴息。
(一)物业类建设项目按投资总额的80%予以补助,每村最高补助40万元。
(二)探索创新经营机制类项目按投资总额的80%予以补助,每村最高补助40万元。
(三)联建方式统一消除薄弱村的,以参与联建村数乘以每村补助金额计算联建项目的补助资金。
(四)贴息补助。未立财政扶持项目的薄弱村贷款发展集体经济,给予连续3年200万元贷款限额内的5%年息补贴;已立财政扶持项目的薄弱村,给予连续3年20万元贷款限额内的5%年息补贴。
(五)自行消除奖励。薄弱村通过自身努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达到消除薄弱村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500人以下的薄弱村,奖励10万/村;500--799人的薄弱村,奖励15万元/村;800人以上的薄弱村,奖励20万元/村。
第九条 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薄弱村给予200元/亩.年的奖励。
第五章 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
第十条 项目建设要因乡(村)制宜并落实自筹资金。乡镇(街道)实行联建方式统一消除薄弱村的,可提取乡镇(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部分结余资金(利息差)作为乡镇(街道)联建项目的自筹资金。
第十一条 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最后一笔补助资金时,乡镇(街道)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单和相关项目审验报告(物业类项目的工程审价报告或投资类项目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出现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酌情减少所在乡镇(街道)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
第十五条 通过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成的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拍卖、转让。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5日起实施。
附件: 1.武义省242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名单
2.《武义县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立项申请表》
3.《武义县薄弱村创新经营机制项目立项申请表》
4.《武义县消除薄弱村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
5.《武义县薄弱村自行消除奖励申请表》
6.《武义县薄弱村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奖励申请表》
7.《武义县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单》
附件1:
武义县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名单
乡镇街道 | 村数 | 薄 弱 村 村 名 |
白洋街道 | 18 | 东村、西田畈、寺后张、蚕场、城东新村、振兴、下厅前、石桥头、胡长畈、张村、桩塘、双溪、朝阳、吴村、和尚寮、石井口、王村、下埠口 |
壶山街道 | 15 | 塘头、高坞、两头门、清塘、下店、王尖、光昌、车里、后舍、新村、榔村、吉阳、金阳、新阳、宏阳 |
熟溪街道 | 18 | 南缸窑、陈宅、南湖、林村、塘塍头、水碓后、金村、塘里、佐溪、塔石垅、下苏埠、蜈蚣形、包后、破竹园、和尚田、吴杨、管宅、甘塔 |
柳城畲族镇 | 12 | 畜牧场、界村、乌坛、堰下、长蛇、清湖、下湖源、上河、金川、上黄、屏山、梁家山 |
履坦镇 | 10 | 徐主、杨垄、双塘、陈家、杨梅山、中央王、洪高、后桑园、金桥、下泥 |
泉溪镇 | 25 | 郑宅、上滩、清源、石甲口、车苏、丁塘背、上潘、叶墙头、张宅、江山、阳丰、大塘口、姆山前、王元、西陈、项店、仓部圳、清溪、麻田、瑶村、丰溪、里念坑、黄长岗、岭下、夏加畈 |
新宅镇 | 38 | 安凤、茶坑、上仁坑、双水、叶山头、安村、陈弄、大莱、矿洪、内三坑、柘坑、道芝、吉祥寺、下少妃、上少妃、上甫、下甫、库坑、青峰岭、和阳坑、李村、南黄山、后林畈、南塘头、太傅、麻竹园、下胡弄、张店、大方、黄呈坑、沿溪口、苦竹园、三井坑、岭脚、溪下、谢山、金岩、铁铺 |
王宅镇 | 17 | 杜畈、青坑、下渠口、紫溪、马公塘、东阳门、内新屋、石彭头、大岭脚、里大坑、新兴、上四保、阳光、要巨二、山里、东升、深坑 |
桃溪镇 | 16 | 西塘村、泉丰村、后茶园、大路山、华溪村、里九畈、子坑村、上陈村、大河源村、吴畈、大坑、项湾、种子源、锦源、锦平、潘家洋 |
茭道镇 | 8 | 沈家、下茭道、董村、南仓、上下坑、麻栗畈、朱王、沙溪 |
大田乡 | 9 | 上下仓、下叶山、派塘、下弄、瓦窑头、碗铺、下村、中村、上村 |
白姆乡 | 15 | 元明寺、河 山、水 阁、董处、西田、白姆、下宅、小同、八百、高畈、白坛下、顺治寺、谢坑、坞驮畈、龙潭 |
俞源乡 | 10 | 力丰、九龙山、刘秀、黄皮坑、小后陶、破岗山、后陶、祝洪、马卜、钟丛 |
坦洪乡 | 13 | 潘家里、洪村、上陶、西畈、陈村、黄干山、上坦岭头、白岩、上周、赵村、塘齐、金隆、阳坑塘 |
三港乡 | 8 | 三港、周源、黄西、石浦、章湾、曳坑、曳源、五福 |
大溪口乡 | 10 | 底章、溪口、溪岭脚、桥头、山下鲍、黄山、内圩、潘山头、水头、竹翠 |
附件2:
武义县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立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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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薄弱村 基本情况 | 村 名 |
| 人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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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村集体总收入 |
| 上年度经营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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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自筹资金 | 万元 | ||||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 万元 | |||||
其他资金 | 万元 | |||||
合 计 | 万元 | |||||
项目属性 | 单建 口 联建 口 | |||||
项目预计收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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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 分析报告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 1.项目的概况、背景和发展状况2.投资分析、建设规模、建设条件与项目选择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实施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4.财务效益、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可行性论证结论(可附页) | |||||
县消薄办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 |||||
县消薄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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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报项目如为多村联建或乡镇街道统一联建项目,请把各项目村的基本情况附页说明。
附件3:
武义县薄弱村创新经营机制项目立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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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薄弱村 基本情况 | 村 名 |
| 人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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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村集体总收入 |
| 上年度经营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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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自筹资金 | 万元 | ||||||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 万元 | |||||||
其他资金 | 万元 | |||||||
合 计 | 万元 | |||||||
参股所占比例 | % | 预计年收益 | 万元 | |||||
项目可行性 分析报告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 1.项目的概况、背景和发展状况2.投资分析、建设规模、建设条件与项目选择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实施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4.财务效益、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可行性论证结论(可附页)。 | |||||||
县消薄办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 |||||||
县消薄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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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报项目如为多村联建或乡镇街道统一联建项目,请把各项目村的基本情况附页说明。
附件4:
武义县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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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项目 基本情况 | 写不下可附页 | |||||||||
总投资 情况 | 自筹资金 | 万元 | ||||||||
财政补助资金 | 万元 | |||||||||
其他资金 | 万元 | |||||||||
合计投资 | 万元 | |||||||||
贷款金额 | 万元 | 放贷单位 |
| 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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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后预计年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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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息金额 |
| 核定贴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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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薄办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 |||||||||
县消薄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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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时须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贷款、借款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
附件:5:
武义县薄弱村自行消除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所属薄弱村 基本情况 | 村 名 |
| 人 口 |
| |||
上年度村集体总收入 |
| 上年度经营性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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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集体经济总收入 | 万元 | 是否>10万 □ | |||||
其中 | 经营性收入 | 经营收入 | 万元 | 小计: 万元 | |||
发包及 上交收入 | 万元 | ||||||
投资收益 | 万元 | ||||||
补助收入 | 万元 | ||||||
其他收入 | 万元 | ||||||
申请奖励资金 | 万元 | 核定奖励资金 | 万元 | ||||
县消薄办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 ||||||
县消薄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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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武义县薄弱村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村名 |
| ||
土地流转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介绍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1、农户土地流转登记册,按流出农户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汇总。2、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指村集体与流转单位签订、经乡镇街道鉴证的流转合同)。3、流转田块示意图。4、其他证明材料。 | ||
申请奖励面积 | 亩 | 核定奖励面积 | 亩 |
申请奖励资金 | 元 | 核定奖励资金 | 元 |
县消薄办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 ||
县消薄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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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武义县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单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
实施单位 |
| 联系人 及电话 |
| |
建设内容 及投资完 成情况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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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验收组人员签名 | 姓名 | 单 位 | 职务或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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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验收组 意见 |
年 月 日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