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307360844C/-00000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2-06 13:57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2-06 13:57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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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队、分局、中心:

  现将《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日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和发展环境,按照省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工商检〔2018〕2号)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监发〔2018〕13 号)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市场监管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中较为突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执法威慑,促进节日市场和行业规范经营,护航全市综合交通、金义科创和综合生态“三条廊道”建设,切实营造我县公平有序的消费和发展环境,助力我县新时代温泉养生名城建设新征程。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执法行业领域。重点组织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社会培训、汽车销售维修、网络产品及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

  (二)重点查处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局《通知》要求重点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混淆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七大类违法行为,并结合武义实际,护航“三条廊道”建设,助力温泉养生名城建设。

  1. 网络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恶意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升级,不兼容其他网络信息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恶意修改或者影响用户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参数等违法行为。

  2. 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通讯电信行业、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教育、公用企业、社会培训、中介、工程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混淆仿冒侵权行为:重点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龙头企业、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知名网站等被混淆仿冒侵权行为的打击。

  4. 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重点领域为会议营销、网络交易、电子信息、社会培训、中介等行业领域,重点查处虚假信息、虚假企业资质、服务水平、网络交易领域“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

  5.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重点执法互联网领域和高新科技领域。

  6. 违规有奖销售行为: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的虚假有奖销售、违规超过最高限额有奖销售和欺骗式有奖销售违法行为。

  7. 商业诋毁行为:重点执法汽车销售、专业网络平台、会议营销等领域。

  8. 护航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查处涉及“三条廊道”、 温泉养生名城建设中的商业贿赂、混淆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从2018年2月起,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局《通知》要求和县局方案,组织力量多层面、多渠道收集影响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案件线索的发现和排查能力,围绕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新规定,重点加强对妨碍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和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集中执法阶段(3月1日至5月20日)。各单位要根据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违法行为,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执法办案,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精确执法,争取查处一批妨碍社会竞争环境、影响恶劣、危害性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大要案。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深入总结专项执法行动,整理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积累执法经验,探索建立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的案件查处新机制,努力提升市场监管竞争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各单位要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充分体现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立法精神,要站在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高度,迅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

  (二)细致谋划,选准点位。要坚持民生导向,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热点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开展案源谋划。要细致谋划,深挖行业领域的大案、串案,以案件查处促进行业规范。

  (三)重点突破,早出成效。通过重点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混淆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七大类违法行为,力争早出成效。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新旧法在检查职权、处罚幅度方面的执法衔接工作。

  (四)上下联动,协作配合。要整合系统力量,加强系统纵向、横向间的协作配合。各单位在“百日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处大要案时及时上报县局,通过合成研判,联动执法,确保大要案的精准突破和有效查处。要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宣传,提升成效。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执法行动,适时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营造我县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请各单位在集中执法阶段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典型案例。专项执法行动总结于5月21日前上报县局。

  县局联系人:夏赛,电话:87643616。

  附件: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武义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日期:

项目

   

数 量

单位

执法情况

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检查相关市场主体

 

家次

部门联合执法

 

移送公安案件数

 

案件情况

立案

 

办结案件总数

 

其中:大要案数

 

涉案金额

 

万元

案件罚没款

 

万元

案件类型

网络违法案件

 

商业贿赂案件

 

混淆仿冒侵权案件

 

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案件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违规有奖销售案件

 

商业诋毁案件

 

其他违法案件

 

备注:集中执法阶段(3-5月)每月10日前上报该表,数据为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