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23002601731U/-00000 发布机构: 三港乡
文号: 公开日期: 2018-03-07 16:26

三港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07 16:26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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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行政村领导负责制,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各村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警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健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警、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组成三港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长祝伟岳担任指挥长,林业分管领导钱宝伟任副指挥长,成员为朱旭升、汤丽君、何金龙、葛国伟、。

3、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指挥和组织协调全乡森林火警、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乡森林火警、火灾应急预案;负责在处置森林火警、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三港乡政府,主任由葛国伟担任。主要职责:负责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警、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柳城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推广森林防火知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警、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侦破和查处火警火灾案件。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护林防火工作;根据需要就近调集兵力,参加扑救森林火警、火灾。

卫生院:负责扑火救灾现场出现的人员受伤情况进行急救处理。

四、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民兵、公安民警、级各单位部门、就近区域的干部群众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地要充分利用山区义务防火巡逻员及时巡逻,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森林火警、火灾征兆或森林火警、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于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将信息报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

2、乡森林防火办负责收集信息、处理、研判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紧急处理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六、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和事发地村组干部群众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森防办。

2、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乡森林防火办提出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受权的副指挥长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立即成立。

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特别重大森林火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情监测、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综合协调、兵力部署、扑火指挥、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火情监测、火案查处等。

5、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任务。察看火灾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科学、有效、合理的扑火工作,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七、扩大应争

当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刍难以控制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扩大应争。

八、信息报送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按规定上报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不得以其它渠道夸大报送信息。

九、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警、火灾造成的后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警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警、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对森林火警、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2、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助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十一、保障措施

1、扑火力量

本着以干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各村民小组组织村民,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

第二梯队:火灾发生地附近村组由村组干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支援。

第三梯队:机关全体职工及相关职能部门职工,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集。

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上级支援。

2、通信联络

通讯部门要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24小时通信畅通。

3、后勤保障

林业站要组织调集扑火机具,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民政、粮食等部门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交通运输部门要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为扑火救灾服务。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并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救治。

4、紧急避难场所

发生威胁村组的森林火灾,村组紧急避难场所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安排落实。

十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