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23X6/2018-150336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05-10 10:15 |
为减轻低收入农户就医负担(目的),提高生活质量,根据《省扶贫办与中国人寿浙江分公司合作协议》和《2018年武义县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或者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武义县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扶贫办,邮编:3212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yxfpb87669272@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联系人: 章聪 联系电话:87669272
武义县扶贫办
2018年5月10日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 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为精准扶贫,打好低收入农户增收攻坚战,实施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行动计划,缓解低收入农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压力,减轻低收入农户的就医负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一、基本原则
以“精准扶贫”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的撬动效应,深入推进我县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
二、参保对象及保障时限
每年参保名单以县扶贫办确定名单为准。武义县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以县扶贫办与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确定的时间节点开始生效。
三、保费来源
保费由县财政支出,每人每年150元。每年的保费根据实际低收入农户数确定。
四、保险内容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障说明 | 保 费 |
住院医疗 费用报销 | 10000元 |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在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住院期间实际支出的浙江省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含丙类药品费、丙类材料费、丙类手术费、丙类治疗费、丙类检查费等),按15%进行报销,累计最高报销10000元。 县人力社保局认定的规定(特殊)病种参保人员,在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用于本人的特殊病种使用的浙江省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费用报销。 | 150元/人·年 |
住院医疗 津贴 | 20元/人·日 |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在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按每人每日20元发放津贴,累计给付日数以30日为限。 | 150元/人·年 |
身故 慰问金 | 1000元/人 | 在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员因疾病或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赔付每人1000元的身故慰问金。 |
赔付费用总额不超过医疗费用总额。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与武义县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医疗机构一致。
五、理赔顺序
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理赔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个理赔(补助)之后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由参保人员向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申请或根据大病保险“一站式”赔付平台,由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直接赔付农户。
六、实施运行
(一)签订保险合同。县扶贫办根据《武义县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分年度同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参保人员名单、保险生效时间等具体内容,并投保。
(二)广泛发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向每一个参保人员发放《保险服务卡》,详细介绍健康补充保险的保障内容、参保人员住院诊疗后的报销流程、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服务热线等。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定期在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咨询、理赔活动。
(三)优化服务方式。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开设“绿色服务通道”。参保人员即可享受“绿色服务通道”的优先服务。参保人员一次性带齐理赔资料,快速完成赔付。因身体不便而不能出门的参保人员,人寿公司提供上门政策解释,理赔咨询、收集理赔资料、理赔等服务。
(四)监督项目运行。项目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年度该项目运行、资金使用等情况由县扶贫办和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向县政府作书面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七、职责分工
1.县扶贫办:负责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对象的审核及日常协调、项目运行监管等工作。
2.县民政局:负责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做好低收入农户的医疗救助工作,并配合做好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相关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保费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等工作。
4.县人力社保局:负责低收入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作,配合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数据监控与分析等工作。
5.县卫计局:负责低收入农户的健康补充保险费用即时结算及相关协调工作。
6.县统计局:负责低收入农户收入统计监测等工作。
7.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负责实施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具体工作。定期向县扶贫办报送理赔等运行情况。
8.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对象的核实,政策宣传,协助参保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八、利益协调和续保
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项目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项目综合赔付率小于等于85%时,少于85%的保费用于针对低收入农户的公益活动,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入户等帮扶。综合赔付率超过105%时,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向县扶贫办提出申请,进行协商调整。
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综合赔付率以年终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续保方案根据上一年项目运行情况,由县扶贫办与中国人寿武义支公司双方协商调整,并续保。
本意见自2018年6月23日起施行。
相关链接:关于《武义县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