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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784408679W/2023-269777 发布机构: 县文广旅体局
文号: 武旅〔2018〕29号 公开日期: 2018-06-25 15:13

武义县旅游委员会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18-06-25 15:1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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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旅游企业:

为确保全县暑期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2)和省、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当前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县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暑期旅游旺季特点,重点整治本地游和省内一日游旅游市场,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非法和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问题,持续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出行,保持暑期旅游旺季市场秩序平稳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企业自查(7月15日前)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7月15日~8月10日)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8月10日~8月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点面结合。针对本地游和省内游两个市场同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开展规范导游执业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和扩大执法覆盖面,推动整治行动扩大影响、传导压力,提高成效、强化震慑。  

(二)坚持精准打击。把握“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实质,厘清其多种表现形式。从办案实际出发,严查旅行社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联合整治。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特别是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络平台、微信等方式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网信、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将发现的涉黑线索向公安部门移交,推动列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内容。  

(四)坚持结果导向。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强迫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行转刑”工作,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传导整治压力,树立诚信经营市场导向。  

(五)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加强对游客宣传教育,采取发布提示、警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四、检查重点  

(一)重点市场。本地游:县内各主要景区、乡村旅游点,特别是涉及到水上游乐项目的景区、景点。  

一日游市场:以杭州、宁波、金华为重点。  

(二)旅游目的地。重点检查地接社是否存在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行程(特别是擅自增加购物环节)的行为;是否存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是否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是否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联合市场监管、物价等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旅游购物店价格虚高、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三)导游执业行为。重点检查旅游团队带团导游是否具备合法导游证;所持团队行程单是否与实际行程相符;是否存在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是否存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暑期整治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各企业自查要找准重点,突出关键环节,抓住重点部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县旅游委对严重违规违法将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企业于7月15日前报送自查情况。  

联系人:陈和平,电话:87662334,传真:87663739。  

 

 

武义县旅游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