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1330/2018-177562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 | ||
文号: | 武政办〔2018〕81号 | 公开日期: | 2018-09-12 17:2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2018年修订)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
2.1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2.2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2.3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2.4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
3 应急组织体系
3.1 组织体系
3.2 工作职责
3.3现场指挥部与应急工作组
4 检测与预警
5 应急处理
5.1 信息报告
5.2 先期处置
5.3 应急响应
5.4 现场紧急处置
5.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5.6 群众安全防护
5.7 事故危害分析、检测与环境评估
5.8 信息发布
5.9 响应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6.2 调查评估
6.3 责任追究
7 保障措施
7.1 物资装备保障
7.2 技术保障
7.3 专业救援队伍保障
7.4 资金保障
7.5 应急处置场所和回收废弃物处理场所
7.6 交通运输保障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编制与修订
8.2 宣传和培训
8.3 应急演练
8.4 预案实施
武义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我县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义县行政区域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化学品处置等环节已经或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周边县(市)发生对我县已经或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参照本预案响应。
1.4 应急工作原则
1.4.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县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快速反应,科学规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快速响应、科学应对,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实现科学施救。及时、准确、客观公开事故信息,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事故处置进展及相关工作情况。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的需要,按照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2.1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的;
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以上;
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的;
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事故的。
2.2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不足100人重伤的;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
事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超出设区市政府处置能力的;
省政府认定为重大事故的。
2.3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不足50人重伤的;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
事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超出县级政府处置能力的。
2.4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
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造成不足3人死亡,或者导致不足10人重伤的;
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万元的;
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3 应急组织体系
3.1 组织体系
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应急办(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县有关部门(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大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3.2 工作职责。
3.2.1 领导、协调指挥机构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县安委会)是县人民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作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向上级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
应急办:综合协调指挥县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安委办):是县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安监局。职责主要是贯彻县安委会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会同县应急办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宣传、培训、演练;承担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报道,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涉及事故原因和责任问题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有关重点抢险物资的调剂和支援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和人员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船只和人员进入危险领域,保障救援通道的畅通;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查。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避险或因事故影响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负责救灾款物调配、发放的监督管理;引导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将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好我县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资金保障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污染控制应急方案,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提出控制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负责组织、制定遗洒危险化学品及沾染物的无害化处理方案,确保事故得到控制后,有效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按照职责分工,调查危险化学品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及道路站场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涉及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客运单位调配交通工具参与人员疏散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伤员的医疗救护,根据就近原则和医疗能力确定救治医院,指导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组织开展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做好伤员分检、救治的统计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毒有关症状和性质的鉴别。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制定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技术处置方案。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制定事故火灾扑救方案;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现场的火灾扑救、现场被困人员的搜救、现场检测并划定警戒范围,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技术支持。
各乡镇(街道):按照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部门:在应急状态下根据县安委会、县应急办协调指挥,履行相关职能。
各新闻单位: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所发稿件应经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审核。
3.3 现场指挥部与应急工作组
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涉及的县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协同参加指挥部工作;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危险源控制组、医疗救护组、灭火救援组、警戒疏散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气象监测组、新闻舆论组、机动组等10个工作组。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及现场情况,全权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处置工作,紧急调动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必要时请示上级政府启动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安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办主任、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指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向指挥部成员单位传达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并及时报告;及时收集、分析事故信息,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完成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危险源控制组:由县消防大队担任组长单位,安监、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救援力量由消防大队、三美救援队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及时控制危险源。
(3)医疗救护组:由县卫计局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院前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必要时抽调相关医疗专家指导医疗救护工作。
(4)灭火救援组:由县消防大队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县消防大队和三美救援队组成。负责现场灭火及伤员的搜救,协助做好事故后现场净化工作、事故车辆等交通工具的迁移工作。
(5)警戒疏散组:由县公安局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以及事发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乡镇街道人员组成。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边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6)物资供应组:由县发改局担任组长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运送及电力保障等。
(7)环境监测组:由县环保局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县环保局和相关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科研机构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环境应急监测,向事故现场指挥部报告环境污染的监测情况,组织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
(8)气象监测组:有县气象局担任组长单位,救援力量由县气象局、气象专业机构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气象应急监测,县事故现场指挥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和大气化学污染扩散条件分析、评估。
(9)新闻舆论组:由县委宣传部任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负责媒体接待以及发布事故和救援信息。
(10)机动组:根据事故性质,由指挥部临时确定,在已建立的应急救援专家库中选择组成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有关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部调动、使用。
4 监测与预警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当地乡镇街道、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将管理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改变传统安全管理被事故牵着走的被动管理模式;应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评估体系和制度,建立并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加强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和预防分析。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各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同级安监部门。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立即开展现场处置,并立即报告110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所在地乡镇(街道)、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
110社会应急联动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报告本级政府: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部委;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和省其他有关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市安监局和市其他有关部门。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
5.2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单位)是事故第一应急响应者,应立即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立即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3)依法依规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政府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事故所在乡镇(街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排险防治措施,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避让,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并向县安委会、县人民政府报告。县安委会、县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5.3 应急响应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I级、Ⅱ级二个级别。
5.3.1 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具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县安委会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应急救援指导与支持。
5.3.2 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I级响应,县安委会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上级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派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4 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结合实际制定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当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结合应急人的职责,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的毒物洗消工作。
5.6 群众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方案(包括指挥机构、疏散组织、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安置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去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服,防止继发性伤害。
5.7 事故危害分析、检测与环境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检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5.8 信息发布。
县人民政府或经其授权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故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事故影响范围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情况,以及事故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政府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9 响应终止。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启动级别,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处置情况报告县安委会决定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在请示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终止Ⅰ级应急响应。
6 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负责。因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与适当补偿或者作出其他处理。事故发生乡镇街道应协调事故发生单位妥善处理事故伤亡及其家属的救济、补助和赔偿等工作。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做好恢复生产等相关工作。
6.2 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县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危险化学品事故善后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要分析总结评估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县安委会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单位。
6.3 责任追究。
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7 保障措施
7.1 物质装备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平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的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救援物资、器材等的储备,一旦发生事故,确保物资、器材等及时调拨到位。
7.2 技术保障。
县安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中介机构、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方法、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充分利用省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7.3 专业救援队伍保障。
有关部门要支持和督促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加强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做好日常训练和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专业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发挥作用。
7.4 资金保障。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原则,进行负担。
7.5 应急处置场所和回收废弃物处理场所。
各相关部门应当监督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建议和规划安排,落实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场所和回收废弃物处理设施、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当地乡镇街道应根据需要提供人员避险场所。
7.6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公安及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送到位,并保障人员疏散所需车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应急救援专用车辆,确保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编制与修订。
县安监局负责本预案修订工作,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原则上每3~5年修订1次。县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应当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
8.2 宣传和培训。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将应急救援知识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定期组织开展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救援能力。
8.3 应急演练。
县安监局会同有关单位每2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分析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8.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常用应急电话
2.武义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名单
3.武义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框图
4.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5.武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带存储经营企业情况表
附件1
常用应急电话
报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县第一人民医院)、96120(县中医院)
交通事故报警:122
高速公路报警:12122
安全生产报警:12345
浙江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三美中心(危险化学品救援): 87656119、13516904166
附件2
武义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技术 特长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办公室 | 宅电 | 手机 | |||||
1 | 周学志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化工 工艺 | 高级 工程师 | 0571- 87178235 | 0571- 86968360 | 13757116101 |
2 | 蓝福本 |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 | 高级 工程师 | 0571- 86017789 |
| 13588051898 |
3 | 徐立民 | 浙江省石油化工 设计院 | 化工、 安全 | 高级 工程师 | 0571- 88362960 | 0571- 88160418 | 13093711188 |
4 | 包晓跃 | 浙江省石油化工 设计院 | 化工、 安全 | 高级 工程师 | 0571- 88362913 | 0571- 85101753 | 13067950946 |
5 | 黄达谦 | 金华市高鑫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化工 | 高级 工程师 | 82133116 | 83512308 | 15888982690 |
6 | 陈 节 | 金华市中宇物流有限公司 | 化工 | 高级 工程师 | 82341265 |
| 15957957887 |
7 | 章 强 | 金华市高鑫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化工 | 工程师 | 82133112 |
| 13905797602 |
8 | 朱樟土 | 浙江忠鹏化工 有限公司 | 化工 | 工程师 | 82528561 |
| 13575906836 |
9 | 陈国华 | 金华市高鑫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化工 | 高级 工程师 | 82133112 |
| 13735698661 |
10 | 郑建钢 | 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 化工 | 工程师 | 88236012 |
| 18957937156 |
11 | 李惠跃 | 横店集团东阳英洛华绿色电化学 有限公司 | 化工 | 高级 工程师 | 86904488 |
| 13566745091 |
12 | 吴伟龙 | 浙江莹光 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工程师 | 86821793 |
| 13575686889 |
13 | 俞思建 | 鹰鹏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高级 工程师 | 87264861 |
| 13857951325 |
14 | 俞永远 | 鹰鹏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87264119 |
| 13858911809 |
15 | 张月关 | 百炼化工有限公司 | 化工 | 副总 | 84193666 |
| 13706891666 |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技术 特长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办公室 | 宅电 | 手机 | |||||
16 | 占林喜 | 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工艺 | 工程师 |
|
| 13705891783 |
17 | 徐武平 | 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设备 | 工程师 |
|
| 13857924082 |
18 | 李子树 | 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工艺 | 工程师 |
|
| 13777549718 |
19 | 陈国荣 | 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工艺 | 高级 工程师 |
|
| 13967943641 |
20 | 陈连星 | 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电气 自动化 | 高级 工程师 |
|
| 13967947978 |
21 | 胡喜军 | 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 特种 设备 | 工程师 |
|
| 13967949768 |
22 | 徐一洪 | 浙江三美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 化工 检验 | 工程师 |
|
| 13857922598 |
23 | 潘万标 | 武义县氧氮气制造有限公司 | 安全 环保 管理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13566939719 |
附件3
武义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框图
|
附件4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处置措施
1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①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②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
④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
2)泄漏源控制:
①关闭阀门、停止作业。
②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漏物处理:
①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②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气。
③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④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 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①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②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③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④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⑤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⑥对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要有演练)。
⑦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是输氧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灭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或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8)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9)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10)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是否还有效,再采取处置措施,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立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 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1)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5)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述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5 爆炸物品事故处置措施
爆炸物品一般都有专门或临时的储存仓库。这类物品由于内部结构含有爆炸性基因,受摩擦、撞击、震动、高温等外界因素激发,极易发生爆炸,遇明火则更危险。遇爆炸物品事故时,一般应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
2)切忌用砂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3)如果有疏散可能,人身安全应有可靠保障,应迅速组织力量及时疏散着火区域周围的爆炸物品,使着火区周围形成一个隔离带。
4)扑救爆炸物品堆垛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5)灭火人员应尽量利用现场现成的掩蔽堤或尽量采用卧姿等低姿射水,尽可能地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消防车辆不要采用靠近爆炸品太近的水源。
6)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立即向现场指挥报告,现场指挥应迅速作出准确判断,确有发生爆炸征兆或危险时,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灭火人员看到或听到撤退信号后,应迅速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时,应就地卧倒。
6 遇湿易燃物品事故处置措施
遇湿易燃物品能与潮湿和水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有时即使没有明火也能自动着火或爆炸,如金属钾、钠以及二乙基铝(液态)等。因此,这类物品有一定数量时,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等湿性灭火剂扑救。这类物品的这一特殊性给其事故时的扑救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通常情况下,遇湿易燃物品由于其发生事故时的灭火措施特殊,在储运时要求分库或隔离分堆单独储存,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往往很难做到,尤其是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更是难以做到,如铝制品厂往往遍地堆有铝粉。对包装坚固、封口严密、数量又少的遇湿易燃物品,在储存规定上允许同室分堆或同柜分格储存。这就给其事故扑救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灭火人员在扑救中应谨慎处置。对遇湿易燃物品事故一般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首先应了解清楚遇湿易燃物品的品名、数量、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燃烧范围、火势蔓延途径。
2)如果只有极少量(一般50g以内)遇湿易燃物品,则不管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仍可用大量的水或泡沫扑救。水或泡沫刚接触着火点时,短时间内可能会使火势增大,但少量遇湿易燃物品燃尽后,火势很快就会熄灭或减小。
3)如果遇湿易燃物品数量较多,且未与其他物品混存,则绝对禁止用水或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遇湿易燃物品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扑救,只有金属钾、钠、铝镁等个别物品用二氧化碳、卤代烷无效。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使用水泥、干砂、干粉、硅藻土和蛭石等覆盖。水泥是扑救固体遇湿易燃物品事故比较容易得到的灭火剂。对遇湿易燃物品中的粉尘如镁铝、铝粉等、切忌喷射有压力的灭火剂,以防止将粉尘吹扬起来,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而导致爆炸发生。
4)如果有较多的遇湿易燃物品与其他物品混存,则应先查明是哪类物品着火,遇湿易燃物品的包装是否损坏,可先用开关水枪向着着火点吊射少量的水进行试探。如未见火势明显增大,证明遇湿易燃物品尚未着火,包装也未损坏,应立即用大量水或泡沫扑救,扑灭火势后立即组织力量将淋过水或仍在潮湿区域的遇湿易燃物品疏散到安全地带分散开来。如射水试探后火势明显增大,则证明遇湿易燃物品已经着火且包装已经损坏,应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扑救,若是液体应使用干粉等灭火剂扑救,若是固体应使用水泥、干砂等覆盖,如遇钾、钠、铝轻金属发生事故,最好用石墨粉、氯化钠以及专用的轻金属灭火剂扑救。
5)如果其他物品事故威胁到相邻的较多遇湿易燃物品,应先用油布或塑料膜等其他防水布将遇湿易燃物品遮盖好,然后再在上面盖上棉被并淋水。如果遇湿易燃物品堆放地势不太高,可在其周围用土筑一道防水堤。在用水或泡沫扑救事故时,对相邻的遇湿易燃物品应留有一定的力量监护。
附件5
武义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带存储经营企业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或安全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产品及生产规模 | 备注 |
1 | 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 | 开发区青年路胡处工业区 | 胡淇翔 | 87640718 | 年产:无水氟化氢19000吨、工业氟盐3000吨、二氯一氟乙烷4万吨、氟制冷剂R2212000吨,氢氟酸6000吨31%工业盐酸3.36万吨 | 生产企业 |
2 | 浙江森美化工有限公司 | 开发区青年路胡处工业区 | 何夏正 | 13967977393 | 年产:无水氟化氢15000吨。 | 生产企业 |
3 | 武义县凯邦油墨制造有限公司 | 开发区东南工业区 | 李红斌 | 13705892565 | 2000t/a凹版塑料油墨 | 生产企业 |
4 |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 开发区黄龙工业区 | 李明炎 | 13906795498 | 新建项目(溶剂回收) | 生产企业 |
5 | 武义丰源矿山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 开发区深塘工业区 | 黄勇贤 | 13858923666 | 5000t/a丙烯酸烘漆 | 生产企业 |
6 | 武义科华涂料有限公司 | 开发区深塘工业区 | 陈志江 | 13758971578 | 年产3000吨环保型防锈涂料(醇酸树脂) | 生产企业 |
7 | 浙江全茂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开发区胡宅垅工业区 | 周民丰 | 13738961177 | 光热双固化涂料4300吨、稀释剂600吨、固化剂100吨 | 生产企业 |
8 | 武义自强化工有限公司 | 开发区 上下坑 | 董强卫 | 13806775558 | 氯化石腊、盐酸 | 生产企业 |
9 | 武义县博莱特漆业有限公司 | 泉溪镇 金岩山 | 楼阁 | 13506798297 | 年产:丙烯酸漆200吨,醇烯酸漆100吨,氨基漆500吨 | 生产企业 |
10 | 武义贝奇日用品厂 | 泉溪镇 王山头 | 孙小笑 | 13605891809 | 800t/a固体燃料 | 生产企业 |
11 | 武义县维达化工有限公司 | 泉溪镇 大塘口 | 谢杨杰 | 18957903816 | 年产:氯化锌400吨。 | 生产企业 |
12 | 武义县新盛化工有限公司 | 开发区青年路胡处工业区 | 邓兴亮 | 15067985093 | 化工原料、工业气体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13 | 武义东义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开发区青年路胡处工业区 | 胡剑波 | 13566937242 | 硫酸、氢氟酸、盐酸、硝酸、磷酸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14 | 武义县炫羽化工有限公司 | 开发区青年路胡处工业区 | 陈剑峰 | 13705890228 | 氢氟酸、氟化铵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15 | 武义县氧氮气制造有限公司 | 开发区东南工业区 | 徐以珺 | 13705892035 | 工业气体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16 | 武义星荣物质有限公司 | 白洋街道东村 | 吴彩美 | 13705890183 | 盐酸、硫酸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17 | 武义三丰化工经营有限公司 | 桐琴镇 东皋村 | 张世鹏 | 13065943868 | 氰化钠、氰化钾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18 | 武义中旭燃料油有限公司 | 泉溪镇 大塘口村 | 倪旭波 | 13566930330 | 甲醇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19 | 武义华达利化工有限公司 | 泉溪镇 | 何其华 | 13857928288 | 硝酸纳、硝酸钾、甲醇、氢氧化钠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20 | 武义恒佳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 泉溪镇 | 朱斌伟 | 13758949360 | 盐酸 | 带存储经营企业 |
21 | 中石化城北 |
| 朱群英 | 13967979981 | 汽油 | 加油站 |
22 | 中石化城东 |
| 董丽君 | 13566936169 | 汽油 | 加油站 |
23 | 中石化城南 |
| 胡灵芝 | 13967967598 | 汽油 | 加油站 |
24 | 中石化城西 |
| 李俊英 | 13429000247 | 汽油 | 加油站 |
25 | 中石化交通 |
| 程莉娜 | 13758908853 | 汽油 | 加油站 |
26 | 中石化茭道 |
| 董兰慧 | 13566726625 | 汽油 | 加油站 |
27 | 中石化柳城 |
| 郑露 | 15988561156 | 汽油 | 加油站 |
28 | 中石化内白 |
| 章久峰 | 13967976986 | 汽油 | 加油站 |
29 | 中石化履坦 |
| 邹军伟 | 13566936011 | 汽油 | 加油站 |
30 | 中石化汽运 |
| 胡洪祥 | 13819971009 | 汽油 | 加油站 |
31 | 中石化泉溪 |
| 倪连喜 | 15257937165 | 汽油 | 加油站 |
32 | 中石化桃溪 |
| 钟婞娅 | 15858927461 | 汽油 | 加油站 |
33 | 中石化桐琴 |
| 周红英 | 15057824929 | 汽油 | 加油站 |
34 | 中石化武阳 |
| 陈赞 | 13516944509 | 汽油 | 加油站 |
35 | 中石化 西田畈 |
| 蒋洪玲 | 13566937618 | 汽油 | 加油站 |
36 | 中石化新宅 |
| 高志菲 | 13967949675 | 汽油 | 加油站 |
37 | 中石化杨家 |
| 章久峰 | 15957964722 | 汽油 | 加油站 |
38 | 中油联合 |
| 朱小佳 | 13967945602 | 汽油 | 加油站 |
39 | 中油壶山 |
| 朱杨群 | 15067989894 | 汽油 | 加油站 |
40 | 中油赵宅 |
| 徐毅斌 | 15068028093 | 汽油 | 加油站 |
41 | 石油东干 |
| 曹 振 | 13857982905 | 汽油 | 加油站 |
42 | 中油王宅 |
| 余毅鸽 | 18757831887 | 汽油 | 加油站 |
43 | 中油金龙 |
| 吴梅芳 | 13325893197 | 汽油 | 加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