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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002601571L/2019-171543 发布机构: 桃溪镇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1-07

关于印发《桃溪镇推行农村公共服务“里长制”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1-07         访问次数:          【字号:

  现就桃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溪镇推行农村公共服务“里长制”的通知》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图和背景

  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我镇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镇区试点推行农村公共服务“里长制”。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建立实行“里长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理标准,落实联动管控机制,确保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实现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我镇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我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三、里长职责

  以500米为服务半径,在服务范围内实行常态化运维、精细化管理、全方位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稳步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消除乱堆乱放、道路乱占、车辆乱停、摊位乱摆。进行垃圾分类日常巡查,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每一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房前屋后、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每月整治情况及时上报镇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好辖区内河道巡查以及“污水零直排”工作,实行雨污分流,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常态巡查农户“三水”管道、雨水井、污水井、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终端运维情况,以及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保洁情况,出现问题及时上报镇“五水共治”办公室。

  (三)开展农厕环境整治提升。全面整治农户旱厕以及畜禽散养,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引导农户卫生使用生态公厕、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四)加强村庄建设管理。加强危旧房排查与整治,全面消除私搭乱建、线路乱接,及时向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国土所、行政执法中队上报违法建筑情况。

  三、督查考核办法

  (一)考核督查组由镇纪委牵头,督查组人员每周对里长进行督查考核。对第一次督查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里长月度考核扣2分,相同问题连续两次未整改到位的里长月度考核扣4分,连续三次未整改到位的,里长月度考核扣6分,以此累加,同时,对督查中连续三次及以上督查扣分的,由镇纪委对里长进行约谈。

  (二)遇国家、省、市、县督查考核、检查验收、领导考察等应急工作或遇国家、省、市、县各级暗访时,由里长负责落实辖区内环境整治及卫生保洁等工作。被通报的,对里长月度考核分别扣10分、5分、3分;未及时整改再次被通报的,对里长月度考核分别扣20分、10分、6分。

  (三)问题严重,造成相关创建通不过,或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一律取消里长年终的评先、评优,并采取组织诫勉、纪律处分等措施。


相关链接:

  • 桃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农村公共服务“里长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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