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依法行政行为,提高执行力,推进山海协作产业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四有”干部的要求,特制订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等。
二、考核对象
管委会全体在编在岗干部
三、考核奖金和岗位系数
根据文件要求,管委会每个编制每年的核定标准为15000元/人,其中,60%作为月度实事量化考核,40%作为年终考核。考核系数依据岗位不同设定,常务副主任2.0,副主任为1.8,中层正职1.5,中层副职1.4,其他在编人员职务系数为1.2。
四、考核形式
设岗定职实行指标量化和程序细化,对考核内容由办、局统计督促,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12个月分月考核后,汇总形成年度考核简称“12+1”),由管委会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各职能办公室(局)进行自评初考,考核办进行核查、汇总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金核算发放。
五、考核时间及分值设定
月度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次月第一周的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至下一周。以月为单位,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实行加扣分。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综合考勤、业务考核和年度加减分等三方面考核组成。
(一)综合考勤(40分)
1.考勤管理。发现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发现上班期间无故不在岗的,每次扣5分;旷工的,每天扣40分(不足1天按1天处理)。无故不参加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学习)每次扣5分。
2.值班坐班。不按规定执行值班制度,换班不事先经值班领导同意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到岗的每次扣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40分;无故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3.信息宣传。按时完成每周工作小结、每月工作总结,每少1篇分别扣2分、3分。上报信息被采用的,县级加10分/篇;市级加20分/篇;省级加30分/篇;国家级加40分/篇;简讯减半,合作的减半。
4.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遇突发事件时关机或联系不上,扣10分。集中统一行动,迟到或早退的扣5分;无故不到场的,按旷工处理。
5.效能建设。不服从领导安排,不配合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每次扣20分。因工作执行不到位或违反禁令而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取消当月考核奖。
(二)业务考核(60分)
1.综合办公室(60分)
(1)积极上报信息任务,完成任务的,其中被省市县各级采用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省市领导批示,加分翻倍。
(2)做好接待工作,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任务的,每月加10分。
(3)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酌情加2-10分。
2.规划建设局(产业发展局)(60分)
(1)安全生产:监管的工程项目未出现安全事故,加5分。
(2)项目报批: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及时上报审批材料, 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准备好资料上报,加5分。
(3)项目顺利竣工,按项目投资金额加20-50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酌情加2-10分。
3.招商服务局(60分)
(1)完成项目签约,每个项目加20分,其中引荐人可同样加分。
(2)每月接待客商达4批次以上,加10分。
(3)联系引进招商项目并落地,每个项目加20-50分,依照项目投资金额定加分量。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酌情加2-10分。
(三)年度加减分(10分)
1.创新工作。创新工作被县以上推广的,给予相关人员每人每项加2—4分。
2.信息工作。未完成信息任务,每少一篇扣3分。
3.荣誉批评。由相关人员提供资料。当年获得县级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各加2分,以此类推,每高一级加1分。被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2分(以文件为准)。
4.廉政建设。因发生腐败问题被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其他需要加减分的,由班子研究确定。
七、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人员评先评优、奖金发放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1、评先评优推荐。各种评先评优一般在考核排名靠前的人员中推荐产生。
2、考核奖金发放。考核分数直接和考核奖金挂钩,考核基本称职的干部当年发放年终50%考核奖,不称职的对象不发放当年年终考核奖。受诫勉谈话人员扣发1个季度考核奖金。
月度(年终)考核奖=个人月度(年终)绩效分×县里规定的月度(年终)实事量化考核奖金总额÷全体正式人员个人月度(年终)绩效分之和。其中:个人月度(年终)绩效分=个人月度(年终)考核得分×对应个人考核系数。
3、干部惩戒机制。考核优秀的干部管委会党工委积极向上级推荐。当年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干部予以诫勉谈话,被上级考核一票否决的,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年度不得被评为先进。
武义-海宁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