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731U/2021-228478 | 发布机构: | 三港乡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10-28 14:49 |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的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基层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武义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及《武义县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经乡党委研究,特制订三港乡2019——2021年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农村党组织以发展优秀村干部、年轻后备干部和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为重点;社会组织以发展外出超市从业人员为重点。使全乡党员队伍的结构和整体素质有大幅度的改善和提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为基层组织建设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三年计划发展党员14名,其中农村党员12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1名,两新组织1名,其中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占发展总数的60%以上、生产一线的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妇女占25%以上。并按照以发展党员1:3的比例充实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是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事关能否高质量地发展党员。各支部要积极探索吸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途径和方法,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以解决发展党员源头不足的问题。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农村党组织要注重做好对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的教育引导;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在生产第一线的年青职工、技术骨干、管理人员等各类人才中培养和引导,努力把他们中的骨干吸纳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管理,进一步落实与完善培养考察制度。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素质,为高质量发展党员打好基础。
2、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严格按《武义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与手续,把确保新党员质量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位。要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的“双推”制度和“公示”制度,未经“双推”不得发展吸收,未经“公示”不予发展或转正。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考评工作,凡是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测评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吸收入党。
3、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加强党员发展工作责任感。根据《武义县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规定,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发展党员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的行为及由于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置或党纪处分。
四、发展对象条件要求
1、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优秀村干部、村民代表、各线负责人等户籍在本村、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对户籍在本村,但人长期在外乡镇街道居住工作的对象,一般不列入发展。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律不在户籍所在村发展。
2、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在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手写)时,要同时向党支部递交本人的入党自传材料。各党支部上报发展对象时,要附带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每半年必须以书面(手写)形式主动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考察,并向党支部汇报情况。
3、各党支部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时,要提前一周向乡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由乡党委审批同意后确定会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