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武义县低价值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武政办发〔2019〕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实施方式,开展低价值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建设,形成县、乡镇(街道)、社区(小区)、村(自然村)全覆盖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服务网络,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实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7〕85号)、《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5号)、《金华市农村生产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中共武义县委 武义县人民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县委发〔2018〕15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全县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低价值可利用生活垃圾实行兜底回收。90%以上的社区(小区)建立可利用生活垃圾收集投放设施,60%的行政村设立“兑换超市”。围绕这一目标:
(一)培育回收龙头企业。发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的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资本和资源为纽带,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联合与合作等方式培育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龙头企业。鼓励国有(集体)资本参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其他再生资源回收法人企业积极参与,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回收利用渠道畅通的可利用生活垃圾经营网络。
(二)建立回收网络平台。鼓励县内再生资源回收法人企业与社区(小区)、村(自然村)保洁员,“村级兑换超市”签订可利用生活垃圾代理收购协议,设立方便居民投售的代理收购点,开通“废品回收”门户网站、手机App软件或热线电话等“互联互通”信息平台,实行网上预约、上门收购服务。
(三)落实政策保障措施。低价值可利用生活垃圾兜底回收价格实行公开、透明。参与低价值可利用生活垃圾兜底回收的社区(小区)、村(自然村)保洁员、“村级兑换超市”和县内再生资源回收法人企业等实行手续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保障兜底回收企业和个人保本微利,正常运营。
(四)建立分级回收台账。社区(小区)、村(自然村)保洁员、“村级兑换超市”等从事低价值可利用生活垃圾兜底回收网点须建立《兜底回收统计台账》,推广使用“废品回收”手机App软件,及时、准确记录投售人名称、住址、联系电话、投售数量和价格以及货物移交接收等信息。
县内再生资源回收法人企业收集、清运可利用生活垃圾,须向对方出具《兜底回收货物移交凭据》,健全兜底回收货物购销明细分类账,添置“废品回收”系统软件,与回收网点终端相连接,实现回收数据联网共享,强化货物进出监管。
(五)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围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点,委托村保洁员或“村级兑换超市”开展可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法人企业负责收集运输、分拣销售,实现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
(六)加快分拣中心建设。可利用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是生活垃圾闭环系统不可或缺的环节。建立高效、便捷、畅通的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经营体系,需加快分拣中心和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低价值可利用生活垃圾兜底回收、收集清运、分拣储存、销售利用等环节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发布功能。
(七)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回收企业分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回收汇总统计数据,作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和低价值可利用生活垃圾回收综合考核依据。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实施方案》解读机关为武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解读人:杨柳青,武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话:8762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