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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00260123X6/-00000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0-30

关于恢复陈连富同志党员权利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0-30 10:59         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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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连富,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浙江武义人,大学文化程度,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至今为武义县粮油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陈连富同志因在生态循环项目推荐、实施、验收及验收资料整理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省财政补助资金三十万元被骗取,现已全数追回,于2018年1月11日被中共武义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在留党察看期间,陈连富同志确有悔改表现,且未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按照其本人的申请和有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经党委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11日起按期恢复陈连富同志的党员权利。

  中共武义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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