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交警大队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18 15:42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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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的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武义县范围内的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有关事故调查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仍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及实际救援需要,成立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王建峰

  副总指挥:翁武生

  现场指挥:周伟平、傅国平、周一平、徐磊

  成员:联勤所队及交警大队各所、中心、中队、室负责人

  预案由总指挥负责宣布启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案情特别重大时,应急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负责向县公安局、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构报告并请求协调支援。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履行各自职责,按要求组织实施本预案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一)抢救治疗组

  组长:翁武生

  副组长:陶金旺有关医院负责人

  成员:车管所民警、辅警

  主要职责任务:

  1、启动预案后,立即赶赴有关医院。

  2、负责各医院抢救力量的协调联络及严密监护抢救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

  3、负责与抢救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现场救援、勘查处置、事故调查组

  组长:傅国平

  副组长:施全红、消防救援大队、120急救医疗组医务人员

  成员:事故处理中队事故处理民警、消防救援大队、事故施救小组施救员、120急救医疗组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履、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排除易燃易爆危险源、灭火等紧急施救工作。遇有坠车事故,由事故施救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打捞。

  2、事故处理中队事故处理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验、录像、照相、记录等现场勘查工作和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三)秩序维护组

  组长:周伟平

  副组长:交警大队路面中队负责人、辖区派出所负责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局负责人

  成员:交警路面中队民警、辅警,辖区派出所民警、辅警,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局人员

  主要职责任务:

  1、 负责协调事故现场道路的行车指挥工作和救援力量支援。

  2、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实施交通管制,进行事故现场保卫和人员疏散工作。

  3、 负责协调对触及法律和破坏性事故进行调查处置。控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现场救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四)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

  组长:徐磊

  副组长:钟玲群

  成员:办公室民警、辅警,有关乡镇街道交通管理站站长

  主要职责任务:

  1、协调联系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等组织人员对各项工作的处理和善后安置等工作。

  2、根据现场的需要提供运送处置时所需的装备器材。

  3、确保现场求援信息上传下达的及时、畅通、准确,保证应急指挥联络的高效畅通。

  (五)信息汇总上报组

  组长:周一平

  成员:朱晓莉傅国平

  主要职责任务:

  1、随时向各组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2、根据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汇总上报。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发生道路群死群伤和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各级应急小组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快速地排除险情、抢救伤员。

  2、各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应首先组织抢救伤员。在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各应急队伍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3、遇有运载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当地街道乡镇,通知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理,并根据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或者有关负责部门的指令,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待险情消除后方可勘查现场。

  4、由于事故造成危险物品弥漫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专门技术部门处理,处警人员一般不得接近载物车,并将处警车停放至安全地带。进入现场处置的消防、环保人员需穿着防护服、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5、持有无线通讯设备的人员必须开机,对讲机统一设置通讯频道,保障现场救援通讯联络畅通。

  6、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着反光背心、夜间佩戴发光或者反光器具,配备必要警用装备和器材。在救援行动中,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五、应急结束

  道路重特大现场清理完毕,道路交通恢复正常秩序,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医治、处理安置,应视为应急结束,由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六、奖惩办法

  大队将视情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由于相关人员工作失职、消极怠工等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