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5279524N/2022-201335 | 发布机构: | 壶山街道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11-22 10:35 |
各村(社)、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政府及县安委办工作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壶山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壶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5日
为深刻吸取“9·29”宁海锐奇日用品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关于浙江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9〕18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捎防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的通知》(浙安委〔2019〕19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安委办〔2019〕23号)《金华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全省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整治视频会等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小微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到2020年6月底,全面改善我街道小微企业基础安全条件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危化品使用单位
按照浙安委办〔2019〕23号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危化品使用“十个一律”严管措施(见附件1)。专项整治以涉危化品使用小微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整治涉香精、稀释剂及溶剂、甲醇、酒精、煤油等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单位)。
(二)小微企业
按照浙安委〔2019〕18号、19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小微企业生产安全、生产活动消防安全、集聚平台载体运营安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安全、燃气经营企业及站点安全、危化品运输安全、影响生产及消防安全违法建筑、非法经营及超核准范围经营行为“十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
三、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结束(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工作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编制方案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
1.2019年11月15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制定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出台相应综合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2019年11月底前,各村和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网格为单位,以村(社区)为单元,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作用,组织相关网格员逐村逐企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辖区小微企业底数清册。各村和社区要根据此次危化品使用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整治要求,全面排摸相关专项整治对象基本情况,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各村和社区要于11月30日前将辖区小微企业摸排情况(附件3)报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所。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中旬)
1.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各村(社)、企事业单位要全面督促危化品使用单位,尤其是使用香精、稀释剂及溶剂、甲醇、酒精、煤油等危化品的小微企业将材料理化性质、存放数量等基本情况准确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并及时更新;严格闭环管理,对使用香精、稀释剂及溶剂、甲醇、酒精、煤油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按照“一家一清单”的方式,严格“十个一律”整改措施,逐一实行隐患销号闭环管理。
2.建立部门定期会商与风险研判机制。每月12日前组织各片区网格负责人及街道安监所工作人员会商,认真梳理风险点、管控措施及监督检查重点。
3. 2020年6月15日前,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动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村和社区要对照前期排摸形成小微企业清册及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并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各类重大隐患要落实分级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逐一销号闭环整治到位。同时,对小微企业清册及专项整治工作清单要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原则上要保持每两个月巡查一遍、更新一次的工作频次。
(三)巩固提升总结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6月底)
1. 各村和社区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全面总结辖区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完善落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2. 继续紧盯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各村和社区按照自身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速度;预计综合整治行动期间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落实督促整改工作责任人,持续跟进隐患整改工作进程,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和社区要深刻吸取宁波宁海“9.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把解决小微企业、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中问题隐患摆在当前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提升小微企业、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各村和社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服务指导。街道安监所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组团进村入企组团式服务,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专管员和基层网格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通过业务讲座、操作演练、进企指导、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村和社区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街道安监所,安监所落实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上报给县安委办或消安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上报给消安委或安委办。要依法严格督促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特别对有前科、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要严格监察。
(四)建立专业网格。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治理专业化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以社会化服务为技术支撑、村社“四个平台”为主要工作载体的安全生产专职网格员队伍,有效提升网格安全管理服务能力水平;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清单,编印易看易懂易操作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手册,提升基层安全排查工作质量。
(五)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和社区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专项整治方案下发实施的同时应抄送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所,工作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或者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研判结论,也应及时报送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所;工作推进过程中,每月25号前向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所报送当月整治行动进展落实情况(含每月会商研判情况)、整治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5),2020年6月20日前,向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杨思聪,电话:18627820037
附件:1.危化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十个一律”措施
2.小微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壶山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危化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
“十个一律”措施
1. 生产加工区域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它妨碍人员疏散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2. 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3. 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制定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4. 易燃易爆场所未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不防爆,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5. 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
6. 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未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7. 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储存场地或危化品超量存放、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张贴安全周知卡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8. 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或配备的器材设施不完好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9. 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环节采用不易导除静电的塑料管道、塑料容器等设施,燃气装置未设置防熄火或点火失败情况下快速切断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
10. 员工不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的(“四懂”: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三会”:会报火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一律依法限期整改。
附件2
小微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属辖区 (村社)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主要产品 | 主要风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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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主要风险点填写类型一般包括易燃易爆场所、危化品存储使用、高风险作业、使用特种设备(类型及数量)、疏散通道易堵塞、消防设施缺失损毁、超范围生产经营和存在违章建筑等,可多项并填。
附件3
壶山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
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曹锦勋李臻
副组长:项跃连国平 钟旭阳 胡 彬
成员:颜骏飞 卢晓柯 潘肖军 陈海江 项 俊 陶春央 朱董献 何航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负责日常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连国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朱福军、邓世明、刘金忠、刘志华、杨思聪、何巧燕、陶瑛及各工作片网格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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