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6009120E/2022-201061 | 发布机构: | 白洋街道 | ||
文号: | 白街办〔2019〕38 号 | 公开日期: | 2019-11-25 08:41 |
各社区、村(社):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当前被动局面,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决定在白洋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突击综合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DB33/T976-2015)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街道范围内居住出租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和消除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改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通过4个月的努力,使居住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9月底前,茭塘畈村、丁前村、牛背金村、下陈村、下邵村、下厅前村、沈宅村第一批重点整治村的出租房达到消防安全合格以上,其余各村(社区)同步开始整治;10月底前,完成街道范围内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11月底前,完成居住3人以上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12月底前,力争全部完成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区域: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的区域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8月)。各村(社区)加强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普及居住出租房整治要点及流动人口登记,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研判本村(社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整治工作措施,倒排工作计划。
(二)排查登记阶段(2019年8月-2019年9月底)。公安派出所、街道联村干部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对本区域的居住出租房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摸清底数并实行信息化管理,督促出租人主动开展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排查登记期间,对出租房进行建档,一户一档。
(三)深入整治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底)。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存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整修电气线路,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隐患基本消除。
五、整治措施
1.白洋街道全面负责本辖区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的原则,压实各村(社区)排查整治责任,对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逐户摸清出租房消防隐患情况,梳理出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线路未套管、生活用火未隔离等突出隐患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逐月完成整治。对于设置在危旧房或违法建筑内的出租房,街道要做好房东的动员工作,提请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该清空的就要清空,确保源头管控。
2.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行政区域责任分工到人,街道联合派出所、消防大队召开房东培训大会,让房东彻底搞清楚弄明白整治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对于出租房隐患非常突出的村(社区),要指导村(社区)完成出租房“样板房”、“示范户”建设,以点带面推进整治;根据整治实际进展情况,乡镇街道、派出所和消防大队开展出租房突击检查,由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复查,仍未整改到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抓反面典型,一抓到底,直至人员搬离或隐患彻底整改。同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街道要制定应急方案,组织各级网格力量,实行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明确管控区域、管控对象,并发动护村队、巡防队开展巡查联防,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每天晚9点至早7点,落实专人值守巡逻。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消防大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站、街道消防体验室开展对房东“针对性”集中培训,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积极引导房东由被动整治隐患变为主动响应。
附件1、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要点
2、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武义县人民政府白洋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2日
抄送:县政法委、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