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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6661639575/2019-190283 发布机构: 度假区管委会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3-12 09:19

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武义温泉小镇入口五星级酒店综合项目的招商公告

来源: 温泉度假区     发布时间: 2019-03-12 09:19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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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置

项目地块拟选址在温泉小镇入口处,武丽线东侧,具体位置以红线图为准。

(二)项目用地规划

土地面积约117114㎡(具体以正式红线图为准),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指标具体如下表:

 

土地类别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限高

(米)

住宿餐饮

(A)

约30000

1.4-1.6

≤50%

≥20%

24

批发零售

(B)

约10000

0.4-0.8

≤30%

≥30%

15

住宅用地

(C)

约69800

1.0-1.2

≤30%

≥30%

24

其他商服

(D)

约7314

0.3-0.8

≤25%

≥35%

12

ABCD地块具体位置、面积以规划及测绘为准。项目规划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武义县规划设计相关要求。

(三)项目定位

五星级酒店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中五星级标准。

二、项目供地方案

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采用综合地价公开挂牌方式供地。

三、招商条件

(一)备案条件

1.投资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法人,且资信良好,无失信纪录,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不涉及重大诉讼和仲裁事宜。

2.投资人须引进酒店业国际权威美国杂志《hotels》2017年度排名前10名的国外酒店管理品牌

3.投资人在能满足本招商公告条件的前提下,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信等资料到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报名。

(二)项目管理

投资人在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国际酒店品牌直销经营管理正式合同,首次签约的期限不低于10年。

2.投资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月以内,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并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报武义县规委会审议。

3.投资人必须在取得项目地块后5个月内开工建设, 3年内完成工程竣工。

4.投资人必须在申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2个月内在武义金融机构存入施工建设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专项用于酒店工程开发建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报经温泉度假区管委会同意后支付,并自觉接受管委会监管。

5.投资人必须先建设酒店后住宅,酒店主体工程结顶时,首次申领预售比例不高于70%(即住宅小区和可分割销售规划建筑面积的70%),酒店完成装修后再预售15%,酒店正式营业后预售15%

6.投资人酒店投资不少于7亿元人民币,酒店必须在正式开业两年内完成五星级酒店评定。

7.投资方自项目建成正式运营后,未经招商人同意10年内不得对五星级酒店的产权和股权进行处置和转让。

8.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投资人应依法在武义县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管理经营,其相关税费在武义县缴纳。

四、项目产业扶持政策

(一)奖励政策。五星级酒店正式评定后给予人民币5000万元的招商引资奖励。

(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0198月底前,政府负责完成项目地块东侧规划道路框架,在酒店营业前负责做好项目地块环湖景观绿化工程和北侧红线往北30米的绿化隔离带。政府负责将温泉水管网接入招商项目地块入口。

(三)其他优惠政策。享受《关于加快温泉小镇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全县制定出台的旅游业、服务业等各种优惠政策。

违约责任

(一)若投资人未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的,或未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地块项目竣工的,投资人应向招商人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人民币,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投资协议。

(二)若投资人酒店投资少于7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人应向招商人支付双倍的酒店实际投资额不足7亿元人民币的差额违约金。

(三)若投资人违反约定处置、转让五星级酒店产权和股权,投资人应向招商人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人民币,并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资金。

(四)若投资人未能在酒店正式营业两年内通过五星级酒店评定的,投资人应向招商人支付违约金5000万元人民币。

六、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招商人可解除其与投资人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人同意解除其与武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武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偿收回土地,投资人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同时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资金,且向招商人支付违约金5000万人民币。

(一)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违反招商公告相关约定,经招商人建议后,不按规划要求进一步深化提升,未能通过武义县规委会审议的。

(二)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规划、不接受招商人监督管理的。

(三)按约定建设时间进度严重滞后(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投资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停工超过6个月未能复工的。

(四)五星级酒店建成前,未经招商人同意,投资人擅自将项目转让给他方。

、其他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

(二)本公告由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58473166  

 

 

 

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