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实施办法)》于2019年3月11日在武义县政府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57天的公示期,截止5月6日,我单位未收到相关的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中路6号,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3086725@qq.com
联系人:夏霖 联系电话:0579-87631682
武义县水务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