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5279524N/2023-201332 | 发布机构: | 壶山街道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8-14 00:09 |
各社区、城区(郊)经济合作社、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巩固“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成果,进一步明确“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任务、标准和工作内容,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作用,特制定《壶山街道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义县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为进一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充分发挥“扫黄打非”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巩固基层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阵地。根据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扫黄打非发〔2019〕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壶山街道推进“扫黄打非”基层工作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基层“扫黄打非”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抵御有害思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侵蚀,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夯实基层意识形态安全的根基。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前,按各社区、村(社)设有“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学校、快递、物流、印刷、出版物批销、网站等与“扫黄打非”工作关系密切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设有“扫黄打非”联络站的要求,基本建成覆盖全辖区的基层“扫黄打非”站点,基本形成有办公条件、有骨干队伍、有相关制度、有依托平台、有工作经费、有宣传阵地、有举报电话、有工作台账的体制机制保障。2019年底前完成全部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领导组。
组 长:曹锦勋壶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 臻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项 跃、颜骏飞、卢晓柯、连国平、钟旭阳、潘肖军、陈海江、胡 彬、项 俊、陶春央、朱董献、何航君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何航君
成员:傅 俊、李迎帅、吴武红、何建国、吴陈燕
三、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
(一)站点设立
全街道8个社区、11个城区(郊)经济合作社、12个村均应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在街道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站,在各社区、村(社)设立“扫黄打非”联络点。
(二)配置标准
“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面向群众和社会作出公开展示和承诺。
1.设置“扫黄打非”标牌。街道在办公场所设“扫黄打非”工作站,各社区、村(社)在办公场所设“扫黄打非”联络点。
2.组织机构上墙。公开悬挂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分工以及联系方式。
3.工作职责上墙。公开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主要职责任务。
4.工作制度上墙。公开展示本辖区“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主要工作制度和要求。
5.宣传有阵地。基层站点应设立相对固定、面向群众的“扫黄打非”宣传专栏,在显要位置展示“扫黄打非”工作标语和公益广告,有条件的社区、村(社)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扫黄打非”工作。
6.举报有渠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接受举报监督的网站、通信工具等,有人员负责受理和反馈。
(三)队伍健全
基层“扫黄打非”工作应着力打造好、发挥好三支队伍的作用。
1.专职“扫黄打非”队伍。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人员、各社区、村(社)分管“扫黄打非”的负责人以及具体从事“扫黄打非”工作人员。
2.兼职的“扫黄打非”队伍。各社区、村(社)负责办公室、文明创建、宣传、综治、派出所民警、文化站工作人员等。
3.群众和志愿者队伍。包括“扫黄打非”监督员、信息员、网格员、联络员以及“扫黄打非”志愿者。
各社区、村(社)要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 “扫黄打非”工作培训, 到2019年底前完成基层“扫黄打非”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职责明确
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应围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根本要求履行好有关职责。
1.及时发现、上报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宣扬邪教迷信、破坏民族团结、低俗色情演出等有害思想和文化在基层的传播渗透。
2.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图书、报刊、光盘以及印刷品、宣传品的销售传播。
3.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或违禁出版物的编辑、制作、印刷、仓储窝点。
4.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非法电视台、非法电台和非法销售、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设施行为。
5.及时发现、上报并配合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新闻敲诈等活动。
6.及时发现涉及本地区、本单位妨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上信息和舆情,积极举报“黑网吧”,积极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
7.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8.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工作,包括“扫黄打非”知识、未成年人保护常识、专项行动进展、大案要案及打击查处成效等。
9.发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参与“扫黄打非”群防群治。
(五)制度规范
“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建立并形成基本的工作制度。
1.职责分工制度。明确专兼职的“扫黄打非”工作站点负责人以及网格员、信息员、监督员等相关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制。
2.信息收集上报制度。明确信息收集的内容标准、处理流程、责任人员、时间要求及后续反馈等。
3.协调联动制度。建立简易高效的问题排查、信息通报、市场整治、联合执法、依法惩戒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4.例会制度。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召开“扫黄打非”工作例会,研究辖区内“扫黄打非”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
5.宣传教育制度。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将传统宣传手段与网络传播手段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内容生动、群众喜爱。
6.工作台账制度。建立信息齐全、要素完整、便于查询、有利实际工作的台账。
7.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内容和标准,及时对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8.经费管理制度。要保障“扫黄打非”的必要工作经费,建立符合财务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
(六)运行有效
“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应与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积极依托并主动融入相关重要工作平台,确保工作运行有序有效。
1.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结合。把推动“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
2.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发挥“扫黄打非”扫除文化垃圾的作用,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驾护航,增强“扫黄打非”工作的感召力、凝聚力。
3.与基层综治工作相结合。将“扫黄打非”工作全面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实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与平安建设工作联动联治。
4.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在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以及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等公共文化服务中宣传“扫黄打非”工作。
四、时间安排
各社区、村(社)按照本方案要求,推动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全部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各社区、村(社)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党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的重大举措,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强化宣传文化工作,从基层抓起,对腐蚀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潮、行为和活动,要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应对,把问题消解在基层、解决在局部,防止问题升级、防止蔓延成势。
(二)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社区、村(社)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大力抓,做到经常过问。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明确。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已经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建设、综治考评内容,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将适时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督查,并进行通报,确保基层站点建设落细、落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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