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16201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9-09-17 |
建设单位:浙江欧泊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武义经济开发区东南工业区
项目名称:浙江欧泊工贸有限公司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项目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19年9月17 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2019140
建设内容:年产3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①抛光粉尘:配套水膜除尘器1套,设计风量3000m3/h·套,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喷漆废气(包括调漆)处理设施:1套,设计工艺为“水喷淋+除雾+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计风量30000m3/h,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15m高空排放;③烘干废气(包括喷涂流平、烘干和丝印工序)处理设施:1套,设计工艺为“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计风量为10000m3/h,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15m高空排放;④喷塑粉尘处理设施:1套,设计工艺为“滤筒式回收系统+二级除尘系统”,经处理后室内排放;⑤固化废气:与固化烘道燃烧废气合并,引至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⑥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焊接烟尘: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⑦烘干燃烧废气与喷漆烘干废气合并,经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2)水污染物:生产废水经厂区配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入园区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最终送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
3)固体废物:①金属边角料、废砂带、金属粉尘收尘、废转印纸、其他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②漆渣、油漆桶等废包装桶、处理污泥、丝印废网、废活性炭吸附介质、废机油等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减振措施,并采取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②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③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集中安排在白天运行,严格执行生产排班制度,严禁夜间操作。④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公用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和环境保护目标布设。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已作出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承诺。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673702,87673710 传真: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