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6518/2021-238155 | 发布机构: | 白姆乡 | ||
文号: | 白委〔2019〕14号 | 公开日期: | 2019-09-26 10:27 |
乡属各机关单位、各村党支部:
为切实增强白姆乡党员干部的党纪意识和法规观念,推进“清廉白姆”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乡干部因个人违纪行为,被处以警告党纪处分的,领导班子成员扣除本年度年终个人量化考核奖金的100%,即4800元;中层干部扣除本年度年终个人量化考核奖金的50%,即2400元;一般干部扣除本年度年终个人量化考核奖金的25%,即1200元;临聘人员扣除本年度年终考核奖金的15%;并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二、村主职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处以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的,年终考评为称职以下,同时取消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资格。
三、普通党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处以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五星评定直接为一星,并将组织关系转入乡教育整转支部。
四、村民代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停村民代表职务。
五、处理时间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时间为准。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武义县白姆乡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