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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地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10-23         访问次数:          【字号:



现就武义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前全省对征兵工作高度重视,按中央指示,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尤其在提升大学生征集比例、增强大学生入伍积极性上制定了不少优惠激励措施,为部队输送高质量兵员提供了有力支撑。新时代,军队对大学生征集的比例要求逐年提升,近两年我县完成大学生征兵任务严峻加剧,今年上级明确我县大学生征集比例为80%,其中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为21%,从目前情况看,完成征兵任务的压力更为突出,主要原因是各级对征兵工作的要求落地还不够实,抓征兵工作的合力还不够足,兵员潜力质量总体不够高,本级优惠政策吸引力不够大等。征兵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增强我县各级做好征兵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落实上级政策要求、落地优抚优待措施、浓厚征兵氛围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集智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军地齐心合力做好征兵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此制定本意见。

二、制订依据

《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动〔2018〕8号)

《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浙司联〔2016〕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金政发〔2020〕5号)

三、主要内容

(一)军地联动,不断提升征兵宣传质量效益

县人武部机关会同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征兵宣传工作,建立县、镇(街道、联盟)、村(社区)三级宣传网络。每年12月、68月,全县各主要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大型门户网站、校园网、公交视讯、公共电子显示屏和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等移动终端,要推出征兵宣传专栏。每年1月、5月的第二周为全县大学生“征兵宣传周”,2月、6月为全县“征兵宣传月”,各镇(街道、联盟)、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兵役机关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前后,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表彰模范军烈属、送立功受奖喜报、发放“光荣之家”牌匾、建“八一”光荣榜和军人荣誉墙等活动,大力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

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

1.落实招考录用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本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被机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或招聘工作人员的,其军龄应当按连续工龄计入实际工作年限,由录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和福利待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晋升职称。

2.加大入伍大学生经济补偿力度。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各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由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不低于我县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本科在校生增发10%,专科毕业生增发10%,本科毕业生增发20%,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大学生名单由县人武部和县教育局核实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请领发放。给予一次性奖励金的人员从2020年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开始,2020年之前入伍的享受原政策。

3.提高艰苦地区优待金标准。进藏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照普通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赴新疆等艰苦地区三类区以上及特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照普通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发放。入伍后部队调防至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三类区以上及特类岛屿等地区执行任务3个月以上的义务兵,按照相应标准享受家庭优待金,具体享受时间按照实际执行任务时间计算,由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县人武部核实确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优待金的请领发放。

4.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采取发放退役金、安置工作、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就业、自主创业等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专门招聘退役士兵的长效机制,形成参军入伍与退役安置的良性循环;加大从优秀退役士兵中培养选拔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职社区工作者和村务工作者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予以优先录用;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录;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县人社局每年至少安排1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用于面向从本县入伍后退役的本县籍大学生士兵招录(聘);县国资办每年在国有企业招聘职工时至少安排5%的工作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至少组织1-2次退役士兵欢迎会暨专场招聘活动。

5.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各镇(街道、联盟)在办理农村宅基地划拨、支农惠农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不低于本县平均生活水平的优待标准,及时足额地给义务兵家庭发放家庭优待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每年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农村义务兵父母进行免费体检1次,落实好拥军优属政策。

严肃执纪,依法加大拒服兵役惩戒问责力度

严格兵役登记制度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惩戒执法检查。

健全组织,持续加强征兵工作组织领导

完善机构建设健全责任机制优化服务保障。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征兵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解读机关、解读人

武义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解读机关武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解读人:田博,武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0579-8764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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