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3JD300000/2020-193543 | 发布机构: | 开发区管委会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11-09 10:17 |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范土地使用与合理开发,本着招商引资、服务项目的原则。我单位组织编制了《武义县中心城区02-08单元控规菊花路延伸段地块修改(2020版)》、《武义县中心城区02-08单元控规02-01-10地块局部修改(2020版)》提出对武义县中心城区02-08单元控规局部地块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阳光规划”的要求,现将申请报告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时间:2020年11月9日—12月8日,共30日。
公告地点:武义县政府网站(www.zjwy.gov.cn)。
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单位,我单位将充分予以考虑。························································································
反馈方式:
(1)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武义县武阳东路1号武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邮编321200 );或发送至邮箱:540007237@qq.com
(2) 电话方式:武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579-89086489
武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6日
武义县中心城区02-08单元控规菊花路延伸段地块
修改(2020版)主要内容
1、用地位置及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武义县中心城区02-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修改地块为原控规中的03-02-22地块,属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组团,由城市道路牡丹路、文竹路和用地红线围合而成的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约177882平方米,合约266.8亩。
2、现状及周边情况
现状用地位于百花山工业组团,位于牡丹路南侧,用地现状内北侧为工业厂房,南侧为待开发的空闲地。周边南侧为百花山广场和金丽温高速公路武义出入口,北为东吴新村,西侧为工业厂房,东侧为山体。
周边村庄、工业分布较多,村庄主要有石甲洞村、东吴新村、仙洞村等。周边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开发大道、牡丹路均为城市主干道路,从交通条件看,地块开发潜力较大。
修改地块周边现状图
1、用地性质
本次规划根据城市用地出让计划,将菊花路向东延伸至03-02-22地块。03-02-22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保持不变。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03-02-22 | M1 | 151100 | ≥1.0 | 45-65 | - | ≤20 |
2、容积率
工业用地容积率采用下限指标控制,地块容积率按原控规下限为1.0不变。
3、建筑密度
本控规中工业用地建筑密度采用区间指标控制,建筑密度保持留原规划指标不变为45%-65%。
4、建筑高度
工业用地建筑高度根据县政府文件不做上限要求。
5、绿地率
工业用地绿地率采用上限指标控制,地块绿地率保持原规划指标不变,小于等于20%。
6、建筑间距控制
各类建筑的建筑间距必须符合消防、抗震、卫生、防疫、环保、工程管线、建筑安全保护和强制性条文等方面的要求。
修改地块用地布局规划图
武义县中心城区02-08单元控规02-01-10地块
局部修改(2020版)主要内容
本次修改的地块供2宗用地,位于武义县中心城区02-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为原控规中的03-01-10地块,属于开发区百花山工业组团,位于城市道路桂花路南侧,开发大道西侧。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1.5亩;地块二用地面积1722平方米,2.583亩。
1、现状及周边情况
现状用地位于百花山工业组团,位于现状的王芦线以南,王大路村庄住宅的西侧。现状周边主要为厂房和村庄,西侧为山林。
用地周边村庄、工业较多,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相对齐全,交通便捷。开发大道、桂花路均为城市主要道路,从交通条件看,地块开发潜力较大。
修改地块周边现状情况图
三、主要内容
1、用地性质
本次规划的地块一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地块二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M2) |
03-01-10A | A2 | 1000 |
03-01-10B | B1 | 1722 |
用地布局规划图
2、容积率
地块用地容积率采用区间下限指标控制,03-01-10A容积率控制为2.0-4.0,03-01-10B容积率控制为1.5-2.5。
3、建筑密度
文化设施用地结合坡地村镇政策和农产融合政策,采用净地的方式,建筑密度为100%,商业用地按照功能,主要引导开发为农家餐饮、民宿等,采用高密度,低高度的形式开发,建筑密度不超过70%。
4、建筑高度
本控规中建筑高度结合周边和实际开发需求按照24米进行控制。
5、绿地率
03-01-10A绿地率不做要求,03-01-10B绿地率不小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