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0-222655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12-21 15:35 |
建设单位:浙江武义信达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武义县柳城镇城东路31号、6号
项目名称:浙江武义信达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4万张公园椅、2.5万套铁艺帐篷项目
环评单位:河南昊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0年12月21日
建设内容:建成后年产6.4万张公园椅、2.5万套铁艺帐篷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 废气: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UV光解+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布袋除尘回收系统经15m排气筒排放,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 -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锅炉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柴油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酸洗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锯板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标排口纳管入县柳城畲族镇下桥头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防震、消声、隔声等措施。
4、固废:边角料、集尘、焊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槽渣、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已作出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承诺。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全文: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673702,87673710 传真:87673710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
附件信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