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5276200H/2020-226160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12-08 10:59 |
为进一步促进城镇节约用水,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和用水定额的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价资〔2018〕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武义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壶山下街65号武义县发改局,邮编:321200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联系人:徐法能 联系电话:89077817 665588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8日
附件:武义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义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