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殡葬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地名管理、残疾人等民政事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工作,组织村民、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