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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总工会
关于做好2020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5- 07 14:19 浏览次数:

  武义县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武总工〔2020〕12号

 

各产业工会、工委、乡镇街道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武义县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自开展以来,参保面和职工的受益面在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在不断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了有益补充。2019年7月,全市完成了职工医疗互助市级统筹工作,并实现了职工医疗互助与医保待遇“一站式”结算,职工医疗互助结报“一次都不用跑”。为进一步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市级统筹工作,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办理

 (一)参保对象

 在一个保障期限内,凡武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立工会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已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法定就业年龄)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属联合工会的单位须由联合工会组织所属全体单位统一参保。

 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25人以下的单位医疗互助参保人数100%,25人(含)至100人(含)的不低于80%,101人至500人(含)的不低于75%,501人以上的不低于70%。

 (二)保障期限

 保障期限一年,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到期另办续保手续。

 (三)参保程序

 1.提供资料审核:基层工会提供所在单位参保人员名册(含电子文档)和填写好的《金华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单》交与武义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不在单位名下参加社保的单位在职职工,基层工会还需提供其参保前两个月银行工资发放流水。

 2.交纳互助保障金:参保单位交纳互助保障金,同时由武义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给参保单位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交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互助保障金合计交费标准为50元/人,其中基本项目(住院和特病门诊)交费标准为49元/人,特定项目(特定互助金)交费标准为1元/人。参加特定项目的参保职工应当参保医疗互助基本项目。

 互助保障金由参保单位工会统一收取后,通过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转账)转至金华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武义子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转账时请在摘要内写上单位名称)。

 户 名:金华市职工互助保障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开发区商城支行

 账 号 1208017119200051055-000000007

 各参保单位需及时交纳互助保障金,互助保障金到账时间截至2020年6月15日。

 (五)参保办理时间及地点

 参保办理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6月15日间。

 办理地点:武义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梅郎路5号)

 联系电话:87644693 参保QQ群:822511252

 二、报销办理

 武义县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互助保障金报销实行“一站式”结算,职工在出院时工会医疗互助待遇与医保待遇一并结算,即时享受。

 非武义县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和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医疗费用及特定互助金的申请,到武义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办理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

1.金华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单(2020).docx

2.金华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人员名册(2020).xls

 

 

 

武义县总工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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