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0026014836/-00000 | 发布机构: | 武义县公安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6-12 10:11 |
为推动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常、抓实,根据《武义县2020年度垃圾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武分类办【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特制定垃圾分类整改提升方案。
一、目前我局垃圾分类存在问题
在2020年一季度我县考评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排名总体靠后,差评相对较多;硬件设施方面不够完善,督导员履职成效不显著等。表现在:如垃圾未分类、垃圾混投;部分投放点未设置宣传指示牌;桶破损、桶脏,垃圾落地;督导员履职不力,专业能力不足;分类准确率不高等。
深层次原因为:1、我局在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落实上仍需要提升,需多到部门检查监督指导,增强工作紧迫感;2、部分部门负责人思想上不够重视,缺乏必要行动力等;3、督导员专业素质和能力不足,履职不力,督导成效底下;4、培训、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思想工作未能进一步深入人心,源头分类的自觉性还不足。
二、全局垃圾分类整改提升方案
(一)加大培训学习力度
1.各科所队处室中心要切实加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把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常、抓长落细落实。
2.大力普及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形式多样如电子屏、横幅等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要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学,每月不少于二次,每年组织民警、职工及协辅警集体培训不少于二次。
(二)完善硬件设施配置
3.规范措施配置,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配齐垃圾分类容器,对本单位垃圾分类容器标识进行统一规范,确保分类标识、颜色及宣传内容准确规范,对不符合容器标准但仍在使用的要立即停用。
4.警务保障室要统筹谋划,加大对垃圾分类所需设施配置、采购经费的投入,做到集中采购。
(三)强化督导员队伍建设
5.加强分类指导。部门领导内勤平时要对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建立人人参与齐抓共管新机制,切实提高广大民警、职工、协辅警参与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0%以上。
6.警务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指导,会同督察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二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县局网上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