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307360844C/2021-270197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6-15 09:00 |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5月23日上午召开的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浙食药安办[2020]1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浙市监餐[2020]9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对全省防疫物资专项整治行动和餐饮食品安全开展督查的通知》(浙市监办〔2020〕34 号)、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近期,我省宁波、温州等地连续发生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为全面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堵塞漏洞,省市局组织力量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省局督查时间为5月26至28日,市局督查时间为5月24日至27日。
为确保我县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事件,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问题隐患专项自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疫情防控隔离点、养老机构食堂及就餐场所、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
二、自查、检查时间
2020年5月23日-2020年6月30日。
三、自查、检查重点内容
1.疫情防控以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许可证信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3.食品原料采购质量安全情况;
4.餐饮加工制作过程管理、留样信息;
5.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运转情况;
6.场所环境卫生及周边秩序情况。
四、其他事项
由于自查、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所要做好检查任务的内部分工,熟悉有关检查要点,认真自查、检查。以“一刻也不放松、一处也不遗漏”为工作目标,以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为契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查处,确保我县餐饮食品安全。
请各所于 6月 25 日前将此次行动总结及《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县局食品科。
附件1:餐饮食品安全自(查)表
附见2: 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4日
附件1:
餐饮食品安全自(检)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项 目
| 内 容
| 自(督)查情况
|
食品经
营许可
| 是否持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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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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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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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上其他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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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
全管理
|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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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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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每周自查或每月自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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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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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
料
采购
| 是否定点采购,查看采购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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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提供供货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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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采购进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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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提供采购单据或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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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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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
作过程
| 学校食堂是否有供应四季豆、鲜黄花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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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要求留样,并有留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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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生熟食混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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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
消毒
| 是否配备餐具、饮具消毒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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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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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
员健康
| 抽查2名食堂工作人员,是否能够出示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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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是否进行晨检,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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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环境
| 是否有从业人员吸烟,地面是否有烟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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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是否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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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厨是否有老鼠、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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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查人员签名: 2020年 月 日
附件2:
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项目
|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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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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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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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食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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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隔离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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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食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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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企事业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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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食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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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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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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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 责令整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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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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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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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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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罚没金额按照立案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