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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23307360844C/2023-155210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23 16:13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我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6-23 16:13访问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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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武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wy.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北岭新区市场监管大楼,邮编:3212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011891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2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奂;联系电话:87671666。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23



我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深化改革主线,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遵循,以“双安双创”(食品安全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示范引领行动为载体,力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提前完成省市要求的各项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党政同责明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落实党委常委会委员、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推进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科学监管强手段。推动“互联网+监管”,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充分运用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信用公示等平台,推动企业追溯平台与食品、农产品等领域政府追溯平台对接,加快数据融通,强化掌上应用,实现精准监管。加大监管队伍人才培育,逐步建成结构合理、业务精通、理论实践复合型的食品安全监管人才梯队。

(三)风险监测重预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体系,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每年1件/千人以上,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以上,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推行靶向性抽检,有序分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加强风险交流,完善信息公开、信息通报、风险会商等机制,鼓励研究机构、协会、媒体参与。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谣言监控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适时修订县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过程监管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土壤、大气、水污染防治力度,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食品流通领域和生产企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在全覆盖基础上,强化高风险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管。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严格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规范管理,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网络销售、订餐平台责任,扩大“阳光厨房”覆盖面,提高智能化水平。  

(五)社会共治拓途径。加强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支持建立省级科普基地,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深化“四个你我”活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奖励企业内部知情人如实举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机制,有效发挥政府公益险兜底作用,完善商业保险产品,引导企业积极投保,不断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  

(六)产业培育促提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农产品认证制度等改革。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开展农产品品牌品质提升行动,推进“标准化+乡村振兴”提升行动,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示范推广。培育发展“武阳春雨”等生态优质农产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和运用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加强以食品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和食品加工集聚园区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制订、采用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深化食品领域放心消费建设。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主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底线。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托现有资源科学设置食品检查岗位,加强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农业综合执法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对乡镇(街道)食安办实行星级管理分类指导,明确全科网格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增强食品安全协管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和报酬激励。加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培育一批专家能手。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通报约谈、免责问责和褒扬奖励,激励干部干事担当。  

(三)强化投入保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制度上确保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保障力度,强化资金使用效能,强化执法力量和装备配置,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投向食品安全领域,按要求购买第三方服务,多元化协同共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武义县食品安全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于每年12月5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附件:武义县食品安全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中共武义县委办公室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武义县食品安全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时间表

1

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

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上级任务要求开展,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2

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全口径清单。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020年底前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

3

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逐步建立可追溯农药管控机制。确保浙产农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全覆盖,巩固22种定点经营的限用农药全域退市成果。推进科学用药。

县农业农村局

到2020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17年减少2%以上,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控制在0.17公斤/亩以内。

4

修订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大米市场,研究在大米生产销售中存在的参混问题,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推动优粮优价。

县经商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底前完成

5

实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在日常监督管理全覆盖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分类强化按比例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

年度日常工作

6

完善食品流通环节风险分级、冷链管理、食品销售第三方网络平台指引等管理制度。

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底前完成

7

进一步探索完善临保、过期食品规范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底前完成

8

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

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9

加强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视频“阳光厨房”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同时提升智能化水平。

县市场监管局

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视频“阳光厨房”覆盖率到2020年达到75%以上,到2025年基本全覆盖。

11

加强食品类综合执法,进一步落实食品违法行政拘留、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处罚到人”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犯罪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的适用。

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12

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

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13

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

按上级任务要求开展,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4

规范认定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底前完成

15

加强评议考核。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

县委组织部、县食安办、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16

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查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领导本地食品安全工作,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行业、分管领域内的食品安全认真履职。

县纪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17

严格责任追究。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18

依法公开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19

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完善自查自评等制度,自查报告率达到95%以上。生产经营者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控制风险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

20

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完善追溯协作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经商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上级任务要求开展,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21

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进口食品溯源防伪平台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推进100%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进口食品企业、其他有条件的食品企业追溯体系建设。

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底前完成

22

加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力度。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县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23

加快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生产者信息卡)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底前完成

24

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数据与相关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共享

县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底前完成

25

推进“标准化+乡村振兴”提升行动,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示范推广。打造“品字标”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和运用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产业集群品牌建设。推动将农业领域纳入县政府质量奖授奖对象。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上级任务要求开展

26

加强以食品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和食品加工集聚园区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制订、采用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推行“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经营模式,深化食品领域放心消费建设。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27

将食品安全纳入县有关科技计划。健全食品、粮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和装备配备标准。

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依托现有资源科学设置食品检查岗位,加强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29

加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培育一批食品安全犯罪打击专家能手。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牵头,县委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30

推进全县食品、农产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完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发展社会检验力量。

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31

推广“掌上执法”APP,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按照数据共享、协同治理、社会共治的目标,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数据总仓,在数据打通的基础上,不断优化风险预警、数据决策分析等功能。推进食品安全元素在未来社区建设中的应用。

县公安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32

各部门按职责严格落实各食品领域的抽查检测工作,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林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加强靶向性抽检,有序分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任务。食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

33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34

适时修订县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完善我县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加强我县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主动发布权威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37

加大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实现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底前完成

38

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

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39

丰富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普及健康行为。支持建立省级、市级科普基地,大力支持企业参与科普基地建设。

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深化“你投诉、我查处”“你点题、我检测”“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四个你我”活动,发挥行业自律、义工监督、专家咨询等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和违法曝光力度,鼓励新闻媒体客观开展舆论监督。

县委宣传部、县经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42

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完善会商合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每年1件/千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到2020年,县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达到90%。其余任务每年开展。


43

启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按照上级兽药试点行动计划,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并进行示范推广。根据上级兽药使用减量化相关工作部署,推动全县养殖企业兽药使用减量化。

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底前完成

44

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督学常态化督导体系,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学校“阳光厨房”和智慧餐饮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小卖部、超市的监管。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普及,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稳定在90%以上。深化相关职业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类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底前学校“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基本全覆盖。其余任务每年开展。

45

以农村文化礼堂、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等为载体,加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着力构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长效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经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争取用2-3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6

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和色标管理等要求。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鼓励餐饮企业推广ISO22000、HACCP、4D等先进管理模式,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和管理水平。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0年底前,实现全县餐厨垃圾处理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其余任务每年开展。

47

深入开展保健食品领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作用,加强对网络、微商、现场营销等形式的监督举报和维权服务。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经商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48

持续推动落实《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抓好粮食质量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全县实现质检体系全覆盖,加快粮油检验机构建设提升。加强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和食品检验检测关口前移等工作,严控和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广泛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建设,全民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着力提升粮食产品质量和效益。

县经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企业信用管理、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

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牵头,县公安局、县经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上级任务要求开展,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50

助推食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宣莲、茶叶等历史经典地产食品产业、促进传统特色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食品产业园区、食品特色小镇建设,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促进食品产业规范化、集约化、集聚化。推进食品领域“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养,引导鼓励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连锁化经营、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

51

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成果。实施动态监管确保创建质量,建立健全“双安双创”长效机制。

县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年度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