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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垃圾革命”暨“无废城市”创建的实施意见

来源: 县府办(金融办、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 2020-08-15         访问次数:          【字号:

文号: 武政发〔2020〕73号 有效性: 长期有效 登记号: GWYD00 – 2020 – 00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武义实际,在全县范围开展“垃圾革命”,推进全品类垃圾综合治理,创建“无废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品类垃圾实行全覆盖、全流程、全安全分类管控,做到“应减尽减、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应用尽用、应纳尽纳”,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低碳生活方式的新转变。建立垃圾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科学优化布局垃圾治理项目,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数字化处理,2021年建成“无废城市”,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垃圾综合治理武义样板。

二、主要目标

一年全治理。启动“无废城市”创建,各类垃圾全面得到治理。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零填埋;建成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45%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5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6%以上;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70%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75%以上;全县垃圾总量零增长。城镇生活垃圾全面推行“两定四分”模式,全面提升农村“二次四分”成效。

两年见成效。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综合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9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垃圾总量减量率达到1%。实现垃圾综合治理处置全覆盖、全流程、全安全管控,完成“无废城市”创建。

三年成样板。到2022年底,生活垃圾全面实现精准分类;再生资源得到充分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完善,常态运行;垃圾总量减量率达到3%。建成垃圾综合治理“武义样板”。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主要垃圾类别。

1.全品类垃圾主要分五大类: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垃圾(施工、拆迁等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危险废物等);农业废弃物(旧棚膜、地膜、菌棒膜、营养钵、育苗盘、遮阳网、防虫网、塑料压膜带、农作物秸秆和农药废弃包装物、病死动物、过期肉制品和实验动物组织等);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险性的废物)。

(二)规范垃圾处置途径。

2.生活垃圾:易腐垃圾综合利用处置;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大件垃圾拆解破碎综合利用;园林绿化废弃物分拣破碎资源化利用;其他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

3.建筑垃圾:对渣土、废木等垃圾进行综合资源化利用,对玻璃等低价值物实行兜底回收,对化工废料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供销联社、建设局)

4.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逆向或集中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可采取焚烧处理;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5.农业废弃物:对具备二次利用价值的,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对有毒有害农药废弃包装物按危险废物要求回收处置。对农作物秸秆采取综合利用。对病死动物采用焚烧或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医疗废物:由拥有医疗废物处置专业资质的机构回收处置,对未受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等实行再生利用或规范化处置。(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7.可回收物:全品类可回收利用物实施资源化回收利用,实行“政府+市场”机制兜底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实现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

(三)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8.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加强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监督管理,在食堂、宾馆、农家乐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和消费品;推广菜篮子、布袋子,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开展“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发改局、经济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邮政局、机关事务中心)

9.做好易腐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园林绿化废弃物、大件垃圾的分流处理;农贸市场推广实施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推广运用就地处置设施,实现偏远农村易腐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

10.推进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废弃物源头减量,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推行园林绿化废弃物就地破碎、就近堆肥处置。(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11.引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相关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提高废水回收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减少污泥产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经济商务局)

12.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推行精准分类投放。

13.全面深化城镇“两定四分”、农村“二次四分”体系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强制精准分类。2020年完成城镇“撤桶并点”,全面推行“两定四分”模式。(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

14.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创建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个,建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20个,示范村10个,创建“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商业街5条。分批次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中心、国资办)

15.推行建筑垃圾“四分四处”“分处同步”模式。建筑垃圾分为低价值资源回收物、其他垃圾、可资源化处置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产生后分类和处置同步实施。(责任单位:县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16.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治理体系。重点抓好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供销联社)

17.农业废弃物按功能、材质、再利用价值,采取适宜的分类归集、回收利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进农业废弃物分类归集设施布点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

18.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化处置,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五)实现专业分类收运。

19.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由环卫部门或专业企业收运;餐厨垃圾由专业公司分流清洁直运;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定点回收或预约收运;有害垃圾由环卫作业人员收运至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企业负责安全转运、处理;园林绿化废弃物归集后由单位、居民小区自行组织清运至处置点,或委托园林管理部门和专业企业收运。建筑垃圾由专业渣土公司分类直运。(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商务局、建设局)

20.推广小微企业工业固废、实验室废物等集中收运处置机制,探索建立废弃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逆向回收体系,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严格执行危险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强化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经济商务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

21.完善城乡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登记、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制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2.加大全品类垃圾转运环节的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垃圾转移交接记录制度,杜绝混装混运和擅自跨境运输等行为。(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六)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23.实施可回收物兜底回收机制。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1家以上回收品类齐全、回收网络健全的回收龙头骨干企业,建立覆盖全域的垃圾收集网点,实现再生资源网和环卫网“两网融合”。稳步推进兜底回收,拓展回收规模和范围,确保可回收物最大化利用。(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

24.建立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将一般工业固废分拣、可回收物分拣(交易)、大件垃圾处置等项目进行捆绑实施,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交易、处置)中心,引进社会资本,委托第三方建设、管理和运营。(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供销联社)

25.全面实现其他垃圾焚烧发电、易腐垃圾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不断提高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

26.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的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健全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提高再生产品质量,扶持再生建材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7.拓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循环升级,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型园区。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济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8.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建立完善沼肥社会化运行服务体系、机制,建立健全“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模式,加大有机肥研发和应用,降低化肥使用量。建立多途径秸秆利用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全面提升处置能力。

29.开展阳光堆肥房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阳光堆肥房整治提升及运行管理导则》(金村整建办﹝2020﹞1号)进行整治,提升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0.强化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补齐垃圾处置缺口,实现全品类垃圾处置终端的处置能力和处置量相匹配,2020年建成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2020年底建成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和病死生猪暂存点项目;2021年建成工业资源生态循环项目(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增加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项目,畅通无法综合回收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焚烧发电渠道;启动实施热电联产项目,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工地废弃模板及其他生物质类废弃物;启动实施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置项目。(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31.实施垃圾处理应急联保机制,促进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处理设施利用率。建立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参与固体废物处理,开启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八)创新严管治理机制。

32.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处理费用与分类成效、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改局)

33.探索建立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将全品类垃圾分类纳入环境信用体系,将拒不履行垃圾综合治理义务且被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34.建立协同执法机制。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加大垃圾分类处罚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合力构建严惩重罚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公安局、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

35.健全固废物流及资金流管控机制。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

(九)强化数据赋能管控。

36.推动垃圾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搭建便捷高效的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的垃圾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直面信息孤岛的堵点和难点,加快打通各类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监管“一张网”。(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经济商务局、卫生健康局)

37.推动产废园区建立监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及其他重点产废园区建立固体废物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监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四、保障措施

38.强化责任分工。整合充实城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垃圾革命”和“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各镇、街道、联盟要集中力量进行攻坚,抓好本辖区垃圾综合治理和“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负责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制性清洁生产和危险固废处置监督管理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建筑垃圾处理;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和协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废物规范化监管工作;县供销联社负责组织可回收物兜底回收和利用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城区范围园林绿化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39.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硬件设施和管理运行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品类、全链条垃圾综合治理。保障土地供给,落实垃圾综合治理项目用地指标。加快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重点环节审批,推动项目落地。配套政策扶持,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培育。

40.强化督考评估。建立县、镇街(联盟)、村(社区)分级考核制度,将“垃圾革命”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文明县城创建、美丽城镇建设考核,以及政府部门“晒拼创”和领导述职汇报内容,县督考办设立一定考核分值。开设社情民意监督平台和公众举报平台。实施人大专项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监督评价。建立垃圾综合治理优胜奖制度,对各镇街(联盟)和县直各单位“垃圾革命”和“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综合评估,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41.强化氛围营造。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垃圾治理工作格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带头示范,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武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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