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0-189617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11 |
浙江欧泊工贸有限公司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公告
建设单位:浙江一米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义县东南工业区
文件名称:浙江欧泊工贸有限公司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环保“三同时”的验收决定
文号:金环验武﹝2020﹞290号
发文日期:2020年9月11日
文件全文:见附件
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上述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