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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武义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金融办、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 2020-09-29         访问次数:          【字号:

文号: 武政办〔2020〕69号 有效性: 长期有效 登记号: GWYD01 – 2020 – 002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2020年武义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武义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全面部署2020年度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2020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2020年金华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及省市食品安全年度工作会议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力推进县域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底线,不断提高我县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特制定《2020年武义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落实责任清单,健全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五大责任体系。整体按照食品安全“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共治责任”的“五大主体责任”要求,继续深化主体责任清单,出台我县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责任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县镇两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组织领导责任体系。继续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项要求,制定县级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将食品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年度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镇、街道、联盟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健全督查督办机制,修订本年度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和细则,对各部门各镇、街道、联盟实施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要求开展褒扬奖励。各镇、街道、联盟于12月5日前向县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抄告武义县食安办。(县镇两级政府、食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和营销行为,杜绝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完善自查自评等管理制度,自查率达到95%以上,其中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支持重点进口食品企业、其他有条件的食品企业积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相关部门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制定行业主管部门的主管事权清单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事权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各成员单位内部责任分工,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良好局面。县食安委相关部门12月5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抄告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县食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开展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稳定在90%以上;深入推进“四个你我”等活动;加大信息公开和违法曝光力度,加大新闻媒体客观开展舆论监督的力度。今年确保人民群众对我县食品安全满意度再提升一个百分点以上。(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程管控治理能力

6.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对照地方标准《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全县建成6家三星镇、街道、联盟食安办。推进掌上基层APP,食品安全模块的推广应用。强化食品安全师资力量建设,开展全县全科网格员、协管员网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举行全县全科网格员、协管员“食品安全技能竞赛”活动。(县食安办牵头,县委政法委、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职业化检查员管理制度,依托现有资源科学设置食品检查岗位,探索实施核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检查员的培训考核。加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能力建设。加快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配足配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协管人员100%持证上岗,启动基层(镇、街道、联盟)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教育工程,不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经济商务局、县司法局,各镇、街道、联盟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按照国家任务要求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建立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全口径清单,前五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以上。坚持“控肥控药控添加”,肥、药利用率达上级相关要求。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巩固22种需定点经营的限用农药全域退市成果,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等生态安全种植模式,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17年减少2%以上,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农药施用强度(折百量)控制在0.17公斤/亩以内,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加快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生产者信息卡)制度,重点推行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继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完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冷链管理、食品销售第三方网络平台指引等管理制度,探索临保、回收食品规范管理。加强进口食品后续监管、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备案等工作上的合作,加强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监管,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启动新一轮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创建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城乡放心农贸市场2家。(县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有关规定。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走私,防止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继续深入开展“昆仑”行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犯罪财产刑的处罚力度,谨慎适用缓免刑,依法从严处罚再犯。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出台食品安全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开展重大案件立功嘉奖。(县镇两级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开展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质量提升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合理制订抽检监测计划,完善全程质量管理机制,突出风险治理和再评估工作,推动治理闭环。合理运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平台。明确抽检事权分工,落实“四个统一”要求,重点覆盖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其中市场监管部门抽查量不少于3批次/千人。积极配合市级开展的评价性抽检工作,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食品(10大类)合格率达99.5%以上。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率、按时完成率分别达到100%和85%。(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风险治理,切实防控重大监管治理风险

12.加强疫情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处置。严格管控全县所有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全面加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酒店、食堂等开设堂食的食品安全管控;重点加强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严禁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严禁城区市场内开展活禽交易,严禁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和处置。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探索建立区域风险监测资源共享和合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每年1件/千人。有针对性地选择跨境电商进口的重点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并进行风险评估分析。落实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大力实施“一县一品一策”行动。(县食安办、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防范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标识评估,进一步拓展监管领域,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覆盖面。探索、加强对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特殊场所的监管。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我县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文广旅体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开展风险评估,探索提出更加适用于我县居民的合理膳食模式建议,全力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用林产品标准的实施应用。(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实施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行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制度,启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行动,推动养殖企业兽药使用减量化。加大高效、低残留兽药产品以及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研发推介。切实提升畜禽疾病综合防控能力,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规模养殖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5%,免疫合格率达到70%以上。县级完成农业投入品抽检任务100批次以上。依法打击向农田耕地偷排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手段创新,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管理

17.提升监管手段现代化水平。主动对接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统一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APP开展执法检查,将企业信用风险模型与食品领域专业风险预警模型有机结合,按照“通用+专业”融合模式开展差异化监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领域的“互联网+监管”。强化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视频“阳光厨房”建设,覆盖率达到80%以上。(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食品产业行业准入和业态创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许可流程,探索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开展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培育发展“品字标”品牌,培育和运用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产业集群品牌建设。加强以食品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和食品加工集聚园区建设,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推行“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经营模式。引导推动农村家宴市场化、规范化、产业化。以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规模以上主体为对象,探索开展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企业推广ISO22000、HACCP、4D等先进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确保年底网络订餐无证无照行为基本清零。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现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改造提升7家以上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专项行动,着力巩固重点区域环节食品安全

20.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督学常态化督导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和智慧餐饮信息化建设工作,学校、幼儿园食堂视频“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并接入浙江省智慧餐饮数据总仓,新建中小学、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25家。鼓励学校食堂实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围绕“三小一摊”、农村集市等重点对象,进行严密排查、全面打击,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进一步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推进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试点。以农村文化礼堂、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等为载体,加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的频次频率。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全县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广泛开展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加强对网络、微商、现场营销等形式的监督举报和维权服务。(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贯彻落实《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开展粮油检验机构建设提升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布局。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创建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县”。(县经济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以“双安双创”为总载体,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做好跟踪评价,保持常态化达标。助力金华市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及时开展上级部署重点任务。本要点未涉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治理领域的重大任务部署,同步纳入对各部门各镇、街道、联盟的年度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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