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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金融办、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 2020-09-29         访问次数:          【字号:

文号: 武政办〔2020〕71号 有效性: 长期有效 登记号: GWYD01 – 2020 – 002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十六届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建设“工业强县”目标,突出“提升企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要求,以落实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污染防治措施为重点,全面规范提升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发区、各镇街(联盟)根据属地管理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网格管控,实行销号管理。生态环保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执法监督,相关部门根据“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县领导分片包联,各部门(单位)包干联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规范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二、实施范围

全县工业企业。

三、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及时规范》;

6.《金华市涂装(五金)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整治规范》等。

四、实施目标

通过规范提升行动,基本解决我县工业企业存在的车间环境卫生脏乱差、废水及VOCs废气收集不规范、固废管理不规范、治理设施安装不到位等环境问题,企业环境清洁整洁、管理规范有序,污染防治及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厂容厂貌得到明显改观:

1.厉行“五个一”规范:建立一套完善的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一套完整的防污染工作流程,建有一组完备的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签订一个规范的危废处置协议,合作一家有资质企业规范危废处置。

2.落实“五个不”要求:厂区内不乱堆乱放、不堵塞通道、不丢弃工业垃圾、不随意处置工业固废、不乱停放车辆;落实企业“门前五包”制度,确保环境秩序井然。

3.达到“五个无”标准:地上无尘、空中无灰、无杂乱现象、无超标排放、无超标噪音。

五、主要工作

(一)网格管理,落实责任。

开发区、各镇街(联盟)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总网格长”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各网格员对网格内的工业企业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网格化制度报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9月16日

(二)开展调查,摸清底数。

开发区、各镇街(联盟)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地毯式再排查,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形成动态管理清单,报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动态管理清单包括企业名称、地址、主要产品、废水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危废处置协议、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固化剂等)年使用量、环保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

完成时限:2020年9月18日

(三)立说立行,快速整改。

开发区、各镇街(联盟)督促工业企业先行开展“五个不”整治,合理划分功能区,清晰标志标线,做到厂区内不乱堆乱放、不堵塞通道、不丢弃工业垃圾、不随意处置工业固废、不乱停放车辆,维护厂区范围内良好的环境秩序;落实企业“门前五包”制度,确保环境秩序井然。

完成时限:2020年9月20日

(四)开展培训,明确要求。

开发区、各镇街(联盟)组织培训会,召集已排查出的工业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对网格员及企业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规范要求、验收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按要求完成规范提升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9月25日

(五)制定计划,细化措施。

本次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门业企业先行,分行业推进,门业行业规范提升工作完成后,适时出台其他行业的方案,逐步推进。开发区、各镇街(联盟)制定本辖区内规范提升工作计划,对存在问题的门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按规范标准深入查找问题、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上一轮五金涂装整治已制定过“一厂一策”整治方案的,本次不需要重新制定,只作修改完善)。规范提升计划报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六)依法处置,分类整治。

开发区、各镇街(联盟)按照未环保审批、已环保审批未验收、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三类,分别拟定整治方案,分批分类推进整治工作:

1.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工业企业,加快推进环保审批。通过加强指导服务,强化执法,督促企业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均应采取VOCs高效处理技术或使用低(无)VOCS涂料、胶粘剂等源头替代(采用低(无)VOCS涂料、胶粘剂等源头替代的不需建设VOCs高效处理设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任务。

2.对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环保“三同时”验收。有喷漆喷淋废水排放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仅采用沉淀和刮渣方式处理的,应进行改造提升。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固化剂等)年使用量≥20吨的建设项目,在严格执行环评批复的基础上,应配备高效VOCs治理设施,并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3.对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但废水VOCs废气收集不规范、固废管理不规范、治理设施简陋老旧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凡有喷漆喷淋废水排放的,污水处理设施仅采用沉淀和刮渣方式处理的,应进行改造提升。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固化剂等)年使用量≥20吨的建设项目应配备高效VOCs治理设施,企业2020年12月13日前完成废水、废气环保治理设施改造,2021年1月13日完成现场整改,2021年2月底前完成监测,2021年3月13日前完成整治验收。

对逾期未完成整治的企业,由开发区、各镇街(联盟)牵头,报经县政府批准,县发改局、经济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等参与,落实企业停水停电等停产强制措施,实施停产整治。对经整治仍达标无望的,依法实施关停。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

(七)加强执法,确保实效。

环保部门加强执法,相关部门协助推进,凡未配备废水、废气环保治理设施的企业,一经发现,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开发区、各镇街(联盟)要加强对关停淘汰、停产企业巡查,确保企业关停淘汰、停产到位,防治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政府成立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头落实,密切配合,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部门和属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既定时间进度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开发区、各镇街(联盟)和有关部门要把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县督考办要对规范提升工作进度开展专项督查。要严格问责制度,对由于底数不清、整治不力等原因导致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问责。

(三)激励导向,增强合力。县财政对门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实施资金补助,开发区、各镇街(联盟)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编制企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指导企业开展规范提升工作,企业通过规范提升验收后,县财政按照每家门业企业1500元拨付开发区、各镇街(联盟);对企业建设VOCS高效处理设施、实施低(无)VOCS涂料、胶粘剂等源头替代的,给予资金补助,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宣传,切实增强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跟踪报道规范提升工作,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营造强大声势,形成规范提升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 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要求

3. 武义县企业环境及卫生管理“门前五包”标准

4. 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验收销号表

5. 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销号确定表

6. 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一厂一档”

台账要求

7. 武义县工业企业环境及卫生规范提升验收方式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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