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23738403287B/2020-189245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04 |
浙江洪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只汽车保温杯及2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公告
建设单位:浙江洪帆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义县桐琴镇凤凰山工业区
文件名称:浙江洪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只汽车保温杯及2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的验收决定
文号:金环验武﹝2020﹞240号
发文日期:2020年9月4日
文件全文:见附件
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上述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